【人民报消息】日前中新网报导,根据作家刘绍棠描写20世纪40年代的“莲花教”的小说改编的电影《花街》在马三家劳动教养院举行了首映式,中新社借此机会对法轮功又批斗了一番。莲花教也许是劣迹斑斑,但中新社硬是把莲花教和教人向善、绝对和平的法轮功扯到一起,这和指鹿为马有何区别?鹿和马确有类似之处,但鹿和马也有本质的不同。硬把一只鹿说成是一匹马并强迫别人同意,实在是一种蛮不讲理的行为。如果当权者想镇压佛教或基督教,完全可以用同样的逻辑,反正都是个“教”。 中新社引用被关押在马三家劳教所的所谓的被转化者的话说:邪教的6大特点在影片中表现得淋漓尽致。所谓这六大特点,想必是出自那篇人民日报匿名评论员的文章,后来被用来当作“法律”迫害法轮功和基督教地下教会等。可是很多论者指出,这六个大帽子用在和平的法轮功头上很不合适,用到地下教会头上也不合适,用到靠暴力起家的共产党头上却是恰到好处。而且众所周知,共产党的历史课上对“反政府”的白莲教、太平天国、义和团、黄巾军等暴力教派向来是大肆吹捧的,不知是不是现在的历史课本要改写了? 马三家劳教所是迫害法轮功学员最为残忍的恐怖场所,很多在那里遭受过苦难的法轮功学员将那里和电视上描述的纳粹集中营相提并论。虽然马三家劳教所一再象当年的纳粹集中营一样为自己涂脂抹粉,但众多大陆法轮功学员发表在明慧网上的充满了细节描述的亲身经历无可置疑地证明了该劳教所的所谓“和风细雨的感化”其实是腥风血雨的摧残。 据北国网对这次马三家首映式的报导,有近千名被劫持在马三家的女性法轮功学员观看了该影片。那么我想请问一下中新网的记者,这一千位女士仅仅因为行使宪法赋予的上访权利到北京为自己的信仰说句公道话,仅仅因为行使宪法赋予的言论自由的权利发了几张讲明事实真相的传单,就应该被劫持在马三家集中营吗?就应该忍受与丈夫、孩子分离的痛苦吗?就应该被狱警强制洗脑吗?就应该看你们的指桑骂槐的电影吗?她们违反了哪一家的法律?她们的上访权在哪里?她们的言论自由在哪里?她们的信仰自由在哪里?她们的思想自由在哪里? 中新社文章还提到了“精神上控制,经济上盘剥”。我又要请问该记者,法轮功有没有把人劫持到劳动教养院对他们进行强制洗脑(包括看什么电影)?法轮功有没有对人进行巨额罚款、劳动改造?如果没有,那么何来精神控制?何来经济盘剥?难道来去自由、教人向善是精神控制?难道把书籍放在互联网上免费下载是经济盘剥?如果是这样的话,佛教和基督教岂不都是精神控制和经济盘剥? 其实马三家集中营的所作所为才是真正的“精神上控制,经济上盘剥”。该监狱未经任何法庭审判把无辜的法轮功信众关押起来,强迫她们看诽谤法轮功的书刊和电视(还有这个所谓的首映式)。这难道不是精神控制?该监狱还奴役被劫持的法轮功学员干苦力,为其创造生产价值,这难道不是经济盘剥?说到底,马三家才是共产邪教的一个据点。《花街》的首映式在马三家集中营举行实在是一个黑色幽默。 中新网还引述一位所谓的被转化者的话说:“影片向我们敲响了警钟,告诉我们,要想获得幸福,不能靠神仙,不能靠任何人,只有靠自己的智慧,自己的双手才能创造出来。”这显然是共产党《国际歌》的翻版,而且这句话如同国际歌一样,谤尽了所有的宗教和精神信仰。如果自己不信宗教或没有信仰也没什么关系,可是江泽民集团却把有精神信仰的人绑架进劳教所,强迫他们放弃自己的信仰,这是何等霸道的做法!马三家居然让被关押者说出这样的话,不禁令人想到共产党建国初期对基督教和佛教的迫害。 如今的江泽民集团可以播出布什总统在清华大学关于美国人大多都信神的言论,可是在实质上该集团践踏公民信仰自由的本质没有任何变化。笔者尊重无神论者的思想自由,可是建立在暴力和强制上的无神论则是极大的罪恶。这种以暴力手段强迫公民放弃信仰、相信所谓的科学的做法难道不是对科学精神的玷污吗?共产党政权一直认为宗教信仰是所谓的迷信和精神鸦片,可是近代最惨绝人寰的悲剧大多发生在被共产党控制的大陆、前苏联、前红色高棉等地,因为不相信神灵只相信暴力的政治集团可以毫无顾忌地干一切坏事。 好来坞影片的首映式都是在豪华的剧院举行,显示其试图引导社会新潮的魅力,并为追星族所趋骛。可是江泽民集团却把《花街》首映式定位在马三家集中营,不难让人想到这种选择的政治含义,这比当年为了“教育”人民而编写的八个样板戏还无所遮拦。这种带有极强政治投机色彩和政治作秀目的的电影和首映式实在可笑。 如果笔者没有记错的话,作家刘绍棠曾经在“反右”中仅仅因为善意地响应共产党的热情邀请向该党提了一点意见,结果受到该党的迫害,被强迫劳动,“改造”思想。他的遭遇和今天被劫持在马三家的这近千位女士的遭遇何其相似!《花街》首映式在马三家集中营举行实在是对刘绍棠的侮辱。笔者在此仅仅希望这不是刘绍棠本人的意思,不然这将是一个更加黑色的幽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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