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消息】國內曾出現這樣的事:一輛車把人撞倒了,司機把車停了下來。人們以爲司機會下車救人,哪知他突然倒車,再把被撞的人壓個正着。周圍人都驚呆了,可司機理直地說,撞死只要理賠一次就行了;不然傷殘人得要照顧一輩子的,那誰賠得起呀? 有個剛從國內來的學生竟苟同這種說法:是呀,不然,司機一家以後該怎麼活呢? 那是什麼道理,是不是在開玩笑?難道真有人那麼不分好歹? 自己倒有點懷疑是不是出國幾年,會不會已經落伍成了唐人街的活化石了?可這一次回國真讓自己大開眼界。 很久未聚,我們一幫國內國外同學便相約聚會一道去玩,希望親近一下久違的大地山河,我們一行二十多人就租了一輛客車上路了。大家湊齊了不容易,我們要急於趕路登程。但是不巧,八月底出發,九月的客車車證未下,管理單位又不預售下月車證。 結果,沿路我們的車被不斷罰款,說是違證出車,幾乎是每卡必罰,最後,我們不得不把九月份的車證託坐飛機的人捎了來才罷。 本來龐大新奇的聚會遊玩計劃,可大家的玩性幾乎被罰款氣沒了。每次罰款,我們去講道理:「你們看,我們有新月份的車證的傳真,有八月份出車的證據,一路上又已經被罰的死去活來。」「八月出車時你們又不賣車證,出來又罰我們,傳真又不算,你們講不講理呀?」可每次照罰不誤。警察一上來總是先把司機的證件全沒收了。所以,不給錢還不行。 有一次,有個管理說了實話,「要是不收罰款,我們怎麼生存呢?」 奇怪的是,有怕事的同學竟也爲他們辯護說,他們這樣做,是爲了生存,你們可千萬別惹:狗急跳牆、蟲急咬人呀,咱就交錢認了吧。 更可氣的是一個星期天的事。我們一早七點出門,剛入X市區,就被荷槍實彈的管理攔了下來。管理說,X市是旅遊線,出租車過路要買票,沒票就罰款。可是,一打聽,票是當天才賣的,而且賣票處九點才開門。也真見鬼,所有店鋪都關着,只有附近收罰款的人民銀行一大清早就「服務」司機了:排隊交款的人絡繹不絕!其中一人說,什麼罰款,那簡直就是明火執仗、攔路搶劫麼! 這一趟跑下來,才知道百姓是怎樣在屈膝地活着。說穿了,無賴的生存之道不就是強盜邏輯了嗎? 俗話說,日月輪轉,亂爲治始。真希望無賴的春天快點過去,百姓的春天快點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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