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消息】據大紀元8月21日報道, 8月20日星期三法輪功學員在比利時對中共領導人江澤民正式提起刑事訴訟,指控被告犯有羣體滅絕罪、反人類罪和酷刑罪。同時被起訴的還有中央政法委書記羅乾和「610」辦公室主任李嵐清。法輪功學員稱羅乾和李嵐清是江澤民鎮壓法輪功的「兩名最高幫兇」。 比利時法輪功學會在一封致媒體的信中說,這項法律訴訟的提起是依據重新修改的比利時新法律。該訴訟是過去兩年中針對中國政府官員或實體機構在迫害法輪功中所扮演的角色而發起的第十一宗國際法律訴訟。在美國提起的這些法律訴訟中,已有三宗針對中國官員在迫害法輪功中犯下的酷刑及其它罪行做出了判決。 比利時著名律師代理訴江案 路透社布魯塞爾8月19日消息說,一位著名律師將代理向法庭起訴中國前國家主席江澤民。他稱江對法輪功精神運動的鎮壓違反了比利時的人權法律。 路透社報導說,代表法輪功學員的著名律師喬治-亨利-波斯爾(George-Henri Beauthier ),曾在比利時最臭名昭著的馬克-達特克斯案子中代表受害原告,馬克因爲綁架,強姦和謀殺而被審判。喬治-亨利-波斯爾律師也成功地打贏了有關人權法律的第一個案子,這件案子促使兩個盧旺達的修女因爲她們在1994年盧旺達的種族滅絕中的所爲而分別被判12和20年的徒刑。 據報導,原告之一的馬賽厄斯-斯萊茨告訴路透社說,一些國家的法輪功成員,包括比利時、美國和澳大利亞,正在以酷刑反人類罪及種族滅絕罪進行訴訟。 法新社8月19日報導說,6名法輪功成員正式以反人類罪起訴中國前國家主席江澤民。訴訟於週三(20日)正式提交給聯邦檢察官。 法新社稱,訴訟是根據比利時國會8月5日新通過的法律進行的。新的法律覆蓋「嚴重違反國際人權法」,如果被起訴的犯罪和比利時有關聯訴訟就可以成立。訴訟案的起訴者之一,比利時電腦程序設計員馬賽厄斯-斯萊茨表示,訴訟案完全符合法律的各項要求。 江非法禁止和迫害法輪功 比利時法輪功學會致媒體的信函表示,1992年和1999年之間,法輪功在全中國蓬勃發展。中國政府自己的調查顯示,到1999年初,法輪功擁有七千萬到一億修煉者。法輪功廣泛深入各領域各階層的中國人的思想和心靈。1999年7月,江澤民在害怕和嫉妒中,濫用其作爲該國最高領導人的權力,違背衆政治局常務委員會委員的意願,推翻當時國務院總理的決定,禁止了法輪功。其行動實際上是非法的,因爲它超越了中國憲法所授予江的權力。 根據中國的消息渠道和來自受害者的無數證詞,江氏爲實施迫害,向各級政府發佈了三條命令: (1) 通過系統的、政府支持的強迫勞教、酷刑和殺害,從肉體上消滅法輪功學員。 (2) 通過在世界範圍內的媒體宣傳運動抹黑法輪功,誹謗其學員們是危險的「X教」成員和對社會的威脅,從而從名譽上搞臭法輪功學員。 (3) 通過停發工資、開除公職、沒收住房、禁止租住,以及廣泛敲詐勒索、沒收財產和政府強迫罰款,從經濟上搞垮法輪功學員。 這個命令主要由蓋世太保式機構「610」辦公室執行。該機構是江氏爲了實行其「根除法輪功」政策的唯一目的而設立的。美國國會已經稱「610辦公室」是「通過有組織的洗腦、酷刑和謀殺監督對法輪功成員的迫害的」專門機構。 在過去的四年裏,已證實有將近八百人死於酷刑,而據信真正的死亡人數達數千人。數千人被強行關押在精神病院,遭受酷刑折磨。超過十萬人往往未經審判而被送入勞教所。而這些數字僅僅是在江氏爲隱瞞事實真相而對外界實行消息封鎖的情況下我們所能探知的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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