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报消息】中国第三富豪仰融在美国状告辽宁省政府一案,媒体披露以来,引起各方关注。由于该案跨国起诉,其独特影响和意义已经超过了案件本身。 代理仰融案的美国律师吉姆-斯莱特瑞认为:“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案子,具有非常典型的意义。”他强调,在资本全球化的今天,任何有关资本运作的方式都必须按照国际资本运作的法律进行,走向市场化的中国也不例外。今天在美国的股票市场,中国公司进入国际市场融资将会越来越多;在这个市场上早就有一套行之已久的国际法律法规,任何公司必须遵守游戏规则。 斯莱特瑞律师认为,仰融在美状告辽宁省政府,案例典型,能够检验和衡量国际市场规律是否正常运作。此间分析家称,此案很可能开创一个重要先例。 仰融:中国第三富豪 2003年8月8日,美国华盛顿特区联邦法院正式受理华晨汽车集团前董事长仰融指控辽宁省政府侵占产权一案。 46岁的仰融,被称为中国资本市场的大鳄,在去年的《福布斯》中国富豪排行榜上,以70亿元的资产名列第三。他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拥有经济学博士学位,在他身后,有一个含有国内外6家上市公司、被媒体称为“华晨迷宫”的庞大的华晨系。产权是否国有是华晨迷宫的最大迷团。 1992年,仰融与属于辽宁省政府的渖阳金杯客车合资成立华晨中国,10月这家公司在纽约证交所上市,成为第一家在美国上市的中国公司--华晨汽车集团,并任总裁。从1992年到2002年,华晨中国一直由仰融经营管理。在这一期间,他使华晨的主要资产--渖阳的金杯客车扭亏为盈。2002年3月,辽宁省政府接到了财政部企业局的函件,将仰融及其家属注册的华晨汽车及其它控股公司一律划归辽宁省政府。而仰融则称其在香港的华博财务公司拥有华晨中国39.45%的股份,而辽宁省政府却认为其属于国有。双方之间爆发了产权之争。 随华晨产权之争的升级,仰融在去年5月出走美国。华晨中国在去年6月19日也宣布免去仰融董事局主席的职务。仰融沦为中国政府通缉的“经济罪犯”。 一场跨洋产权官司 中国大陆不存在独立司法是世所公认的事实。仰融曾经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过财产确认的诉讼,希望还他清白。但因为作为被告的一方的中国政府干预司法而无法立案,不了了之。中国学者费能文教授主张中国是此案最适当的审理地点。但费教授也承认中国的司法体系不能独立审判。 无奈,仰融最后寻求美国作为他合法起诉的地方。仰融是美国永久居民,其夫人是美国公民。国际法专家、美国马里兰大学法律系教授丘宏达表示,仰融在中国讨不回公道,而他和妻子又具备一定的条件,因此当然可以在美国起诉。 管辖权、管辖豁免权问题的主流看法 一些人在管辖权问题、管辖豁免权问题上争执不已。旅美中国问题学者陈奎德曾撰文《点评:对仰融案的一些思考》,该文较概况了当前的一些主流看法。 关于管辖权问题,陈奎德表示,控方的基本观点认为,按照国际法,该案是一个经济法的案件,若一个国家的地方政府,涉及了美国上市公司的经济纠纷,就应该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纽约上市公司(NYEC)华晨集团的融资行为,使用了美国的资金资源,使用了美国的媒体资源,使用了美国的投资人资源,使用了美国的政府管理资源,对于其中的违规操作,美国联邦法和国际法可以适用,因此美国联邦法院具有管辖权。 关于管辖豁免权问题,陈奎德认为,根据美国有关外国主权豁免的条例,外国政府在美国境外的商业行为在美国境内造成直接影响时,外国政府没有管辖豁免权。由于华晨集团在纽约上市,包括在纽约交易所的融资行为、使用美国投资人资源以及媒体等行为,都对美国造成直接影响,因此其中的违规操作,中国政府在此案中没有豁免权。 辽宁省府是否应诉?不谙国际法则 中共寄望外交途径 中国《新闻周刊》 9月初刊出文章。文中援引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研究中心主任周忠海的话,透露中共的心思 , “辽宁省政府不必应诉,而应由国家统一考虑,通过外交途径,妥善处理。” 棘手国际问题寄望外交途径来解决,是中共一贯的做法。 而有观察家称,在处理仰融案件上,中共如此做法,明显表现出不谙国际游戏法则的倾向,令国际社会失望。 旅美中国问题学者陈奎德就提醒说:“‘绝对主义’不复存在。”“当今世界仍然主要是以民族国家为单元的国际体系,然而国家相互之间的关联已经日益紧密,甚至相互渗透。所谓"国内"与"国际"之间的严格分际已经打破。"绝对主权"已不复存在。在这样的大背景下看,经贸、司法……都不是能够绝对局限于一国边境之内的事务了。仰融起诉的事件在此时出现,并非偶然。” 陈奎德撰文道:“人们日益清楚了,在资本全球化的今天,任何有关资本运作的方式都必须按照国际资本运作的法律进行,加入了WTO并实施市场经济的中国当然也不能例外。中国公司进入国际市场上融资将会越来越多,在这个市场上早就有著一套行之已久的国际法和法规,任何公司必须要遵照游戏规则进行,否则就会带来麻烦。” (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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