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消息】立即發往有關部門(本組織警告相關部門及人員,在接到本通告後繼續犯罪者,將受到嚴厲懲罰)追查海關及郵政系統參與迫害法輪功的特別通告 2004 年12月12日五年多來,中國海關和全國郵政系統非法監視、攔截、扣押法輪功學員爲澄清事實、揭露迫害真相的出版物與信件,不僅剝奪法輪功學員依憲法保障的通信自由,也嚴重違反國際郵政法。截止2004年12月12日,已有1157名可確認的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非法的信息封鎖,使迫害法輪功所犯下的罪行被嚴重掩蓋,海關和郵政系統對此將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憲法》第四十條保障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祕密。海關及郵政部門攔截法輪功信息不僅違反憲法保障公民的通信自由,亦觸及《刑法》第252條、第253條的規定,構成侵犯通信自由罪及私拆、隱匿、譭棄郵件、電報罪。海關及郵政部門的相關責任人因非法參與封堵法輪功真相訊息,加重了中國境內以謊言爲基礎的迫害,成爲江氏集團施行羣體滅絕政策的幫兇而必須受到法律的追究。 「追查國際」從即日起將海關及郵政局的相關部門及首批責任人牟新生、唐麒麟、甄樸、李慶祝、王楚平、白振江、肖剛、武士雄、焦章蘭、馮新生、馬軍勝、王觀錩、林金泉、黃文標、張宗武等列爲首批重點追查對象進行立案追查,並進一步覈查其犯罪事實,同時將已經掌握的事實和證據提交給國際法庭、人權組織和各國政府,並對其參與迫害法輪功的違法行爲進行起訴和曝光,根據「迫害信仰自由的外國官員及配偶和子女不得進入民主國家」的有關法案(見附件),將其犯罪記錄遞交各國海關和移民部門備案。 本組織歡迎知情人收集並保存上述人員的犯罪事實和證據(包括文字、圖片、錄音、錄像等)及其貪污腐敗、擁有不法資產尤其海外資產的情況,在適當的時機以安全可靠的方式送交本組織。本組織歡迎知情人收集舉報參與非法扣押、沒收法輪功真相讀物與信件的相關人員。本組織將對您的正義之舉給與特別的感謝和嘉獎。 海關及郵政系統參與迫害法輪功的部分事實: 1.監控法輪功依法申訴權利及揭露迫害:2000年1月,重慶國安610人員,直接干預郵政部門工作,將重慶市法輪功學員向人大寄交的4000多封上訪信攔截,並以上訪信作爲追蹤、抓捕學員、非法勞教的依據。北京市郵政管理局在「兩會」期間,積極與安全部門配合,加強對郵件內容的監控,阻法輪功學員向人大代表、政協揭露迫害與依法申訴的管道。 2.對入境行李、郵遞物品進行監管、檢查、非法扣押、沒收法輪功出版物:在全國「掃黃」「打非」工作小組(組長中宣部部長劉雲山、副組長中央政法委副祕書長陳冀平)的指揮下,海關總署於2004年3月向全國海關發出通知,要求各地海關按照《2004年「掃黃」「打非」行動方案》的要求,要求各地「堅決封堵」法輪功出版物,僅2003年,北京海關非法查扣120萬件入境的法輪功出版物。查扣法輪功出版物的工作由各海關監管處接受總署監管司對口管理,並由各地海關駐郵局辦事處具體執行。 3.蒐集「黑名單」拒絕法輪功學員出入境:2001年10月澳洲籍蔡女士因隨身攜帶法輪功書籍在深圳市羅湖口岸被深圳海關人員非法拘禁24小時,逼迫她寫保證書,放棄信仰。2002年7月1日香港迴歸紀念日,超過130名持香港海關合法發給的港籤且完全沒有任何犯罪記錄的法輪功學員被香港機場入境處官員非法強制遣返。 4.煽動仇恨:全國郵政工會發動廣大職工羣衆召開污衊法輪功座談會,並轉發市總工會關於深入開展與法輪功鬥爭的通知。部分郵政局於1999年7月20日後印製擁護中央非法鎮壓法輪功的宣傳戳,加蓋在明信片和進出口郵件上,爲鎮壓推波助瀾。 本組織根據「徹底追查迫害法輪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關的機構、組織和個人,無論天涯海角,無論時日長短,必將追查到底」的追查原則,對在迫害罪行中涉嫌負有主要責任、犯有嚴重罪行的人員進行追查,下列單位及人員作爲第一批被追查對象: 首批被追查的海關及郵政單位參與迫害法輪功的部分事實及責任人 單位 參與迫害法輪功的部分事實 責任人 海關總署 海關總署向全國海關發出通知,要求各地海關按照《2004年「掃黃」「打非」行動方案》的要求,加強對入境行李、郵遞物品的監管和檢查,堅決「封堵」法輪功出版物。 牟新生:海關總署署長唐麒麟:海關總署監管司司長、原北京海關副關長甄 樸:海關總署政治部主任、原北京海關關長 北京海關 北京海關駐郵局辦事處郵遞物品監管二科 2003北京海關非法扣押進境法輪功出版物120萬件。 李慶祝:北京海關關長王楚平:北京海關駐郵局辦事處主任 天津海關駐郵局辦事處 1999年7月攔截一批通過郵寄渠道的法輪功出版物。 白振江:原天津海關駐郵局辦事處副處長 上海海關駐郵局辦事處 2004年2月25日在上海市「掃黃」「打非」工作會議上,介紹封堵法輪功出版物的做法和體會。2000年2月上海海關在貨運、郵遞物品、旅客行李物品中,共扣押法輪功出版物13類1004件。2001年1至3月非法扣押法輪功出版物1271件。 肖 剛:上海海關駐郵局辦事處印刷品監管科副科長 上海浦東、虹橋機場海關 2003年將封堵法輪功出版物列爲"掃黃"、"打非"工作的重點。2000年2月非法扣押一名入境旅客隨身攜帶的105件法輪功出版物。2000年1至11月非法扣押大量澄清法輪功事實的CD、VCD,並將29名當事人非法移送上海海關走私犯罪偵查分局。 具體責任人待查 廣東海關 1999年扣押法輪功及其它進出境出版物1826萬件。2002爲迎接所謂「十六大」召開,將法輪功出版物列爲嚴厲打擊對象。 具體責任人待查 廣州海關 2000年加大對行郵渠道的監管,全年共非法扣押法輪功及其它宗教類出版物301843件。 具體責任人待查 羅湖海關 2001年10月澳洲籍蔡女士因攜帶法輪功書籍在深圳市羅湖口岸被非法拘禁24小時,強迫她放棄修煉,寫保證書。2002年4至5月非法扣押3宗法輪功物品入境。 具體責任人待查 深圳海關 2004年深圳海關旅檢、行郵部門、口岸海關等部門於1月17、18日收繳法輪功出版物369份。 具體責任人待查 香港海關 2002年7月1日,超過130名持香港海關合法發給的港籤且完全沒有任何犯罪記錄的法輪功學員被香港機場入境處官員強制遣返。 具體責任人待查 大連海關 1999年7月非法扣押從日本郵寄入境的日文版《轉法輪》五本,境外寄進的法輪功書籍、宣傳品、錄像帶25份。 具體責任人待查 廈門海關駐郵局辦事處 2002年廈門駐郵辦提出加大對進出境印刷品、音像製品的監管,嚴厲打擊法輪功出版物。 具體責任人待查 福州海關駐郵局辦事處 2000年10月至2002月3月非法扣押法輪功出版物8691件,2002年共7031件。 具體責任人待查 杭州海關 2000年非法查扣法輪功出版物約3000件。 具體責任人待查 昆明海關 2002年重點加強對法輪功出版物的查扣力度。 具體責任人待查 成都海關駐郵局辦事處 2003年非法攔截80多件法輪功出版物。 具體責任人待查 南昌市海關 2004年1至3月非法查扣法輪功出版物63件。 具體責任人待查 西安海關 2003年6至7月攔截境外寄進的法輪功出版物22冊、VCD光盤992盤。 具體責任人待查 國家郵政局 2001年2月7日直屬機關黨委組織污衊法輪功的座談會。新聞宣傳中心黨支部2004年的工作要點要求繼續做「揭批」法輪功的宣傳教育。 武士雄:國家郵政局副局長、黨組成員兼直屬機關黨委書記 焦章蘭:國家郵政局直屬機關黨委副書記 馮新生任北京市郵政管理局黨委書記期間,在2003年政工會上要求與法輪功作鬥爭,做好法輪功修煉者的轉化工作。馬軍勝(副局長)要求做好「兩會」郵政服務,阻截法輪功信件與出版物。 馮新生:國家郵政局副局長、前北京市郵政管理局黨委書記 馬軍勝:國家郵政局副局長、前北京市郵政管理局副局長 王觀錩等35名代表 提案修改《郵政法》,監控包含非郵政渠道遞送的法輪功出版物。 王觀錩:全國人大代表、上海市郵政局黨委書記、局長 林金泉:全國政協委員、中國通信學會理事長、原郵電部副部長 廣東省郵政局 2004年4月12日全省發文:關於防範「法輪功」宣傳品流入郵政渠道的緊急通知 (市場 [2004] 55號機密) 黃文標(局長);張宗武(副局長) 浙江省東陽市郵政局 東陽市郵政局 郵政網點收寄的郵件中非法查扣300件法輪功書籍交市有關部門。 具體責任人待查 河南省開封市郵政局 組織揭批法輪功座談會,於2001年1月31日啓用污衊法輪功郵戳,加蓋在明信片和進出口郵件上。 具體責任人待查 吉林省盤石市郵政局 在2001年1至3月共堵截投寄的法輪功出版物信件140多封。 具體責任人待查 河北省郵資票品局、邯鄲市郵政局、貴州綏陽郵政局、重慶江北郵局、濟南市郵政局、浙江省長興牛頭山支局、湖北省應城市郵局、南京市江寧區郵局等: 從1999年7月間至2001年分別刻制反對法輪功的郵戳加蓋在進出口郵件上。 北京市郵政工會、湖南省郵政工會、浙江省郵政工會及重慶市郵政工會: 組織廣大工會幹部攻擊批判法輪功,並轉發市總工會關於深入開展與法輪功鬥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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