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报消息】(明慧记者古安如4月27日采访报道)2005年4月27日,新加坡法庭再行不公判决,对因在新加坡著名景点滨海公园鱼尾狮处炼功并向民众介绍法轮功及发生在中国的残酷迫害,而被警方以莫须有罪名提控的两位法轮功学员判以高额罚款;并把拒绝接受不公判决,表示要上诉的两位法轮功学员带入樟宜女子监狱,可能被监禁最长24周。 此事件被明慧网公开报道之后,引起了世界各地法轮功学员的极大关注,各地正义之士呼吁新加坡当局立即停止追随中共迫害法轮功、无罪释放被监禁的法轮功学员、呼吁国际社会正义支持的请愿活动正在展开。 明慧记者就此“鱼尾狮”错判案事件采访了三位旅居在第三国的前新加坡居民董先生、江先生和李女士,他们以自身经历谈论了自1999年7月以来,新加坡当局应和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对法轮功采取歧视、限制和迫害政策,违背本国宪法和国际人权精神,先后制造“麦里芝”案和“鱼尾狮”案,直接参与迫害法轮功,以及中共把迫害黑手伸进新加坡的情况。以下根据采访记录整理。 * “鱼尾狮”错判案是“麦里芝”冤案的重演 董先生回忆说,在这次警方提控法轮功学员,法庭不公判决事件的四年前,2001年3月30日,新加坡法庭就曾经有过一次对法轮功学员的不公判决,被叫做“麦里芝”事件。那次事件我是当事人之一。 2000年底,在明慧网上刊登的被迫害致死的国内法轮功学员达到了107人,迫害情况十分严重。我们一些学员商量好在12月31日晚上举办集体烛光守夜活动,悼念被迫害致死的 107位中国大陆法轮功学员。“麦里芝”是当地一个水库的名字,是新加坡旅游胜地之一。我们在几年中经常利用周末和节假日在这里进行大型集体炼功,从未被要求有准证,也从未被视为“非法集会”。 当天傍晚6点钟,大约60位学员包括小孩和婴儿,象往常一样来到麦里芝水库公园,每10个人围成一圈,静静的席地而坐,举行烛光悼念仪式,参加的人中还包括几名有亲戚因炼法轮功在中国被非法关押的学员。当时我们制作了两块展板,列出107名被迫害致死的学员照片和名字。一块板上写着 “烛光守夜”,另一块板上写着“悼念同修”等字。
上面两张是当年麦里芝烛光悼念活动照片
我们的悼念仪式一开始,警车就到现场了,警察让我们立即离开,停止追悼活动,还要没收两块展板,被学员拒绝了。学员们向警察解释说,展板仅仅写有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名单和照片,我们来这里的目的仅仅是为了悼念被迫害致死的同修,选择这个时间和地点也是考虑到此地远离住宅区,晚间6点以后天已变黑,这里几乎没有游客,悼念活动不会公共环境造成任何干扰。但当时警方不听我们的解释,调来很多警力,还出动了特警,那种防暴警察,开来了三辆大型警车、多辆小型警车。警方的行为严重伤害了学员们的心,我们一直在向他们讲清我们在做什么,希望他们不要那么做。经过大约三个小时的对话,没有结果,警方当时强行没收了我们的展板,拘捕了15名学员。后来这15名学员被控上法庭,7人被判入狱一个月,8人被罚款1000新币。这就是新加坡当局在中共集团公开迫害法轮功以后,为了应和中共,第一次扮演了迫害善良的角色。
上面两张是当年学员被警方带上警车的照片, 其中下面一张为当地报纸的新闻报道图片。
“麦里芝”错判案马上被中国大陆的新闻媒体,如新华社和中央电视台大肆报道,欺骗中国人民,并被中国劳教所和监狱利用来“教育”“转化”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劳教所管教人员组织所有被关押法轮功学员“学习”官方媒体有关麦里芝事件的报道,向学员制造“全世界都在禁止法轮功”的假象。对这次事件的一篇新华社报道现在仍可以在中国驻新大使馆网站上查到。新加坡当局为中共迫害法轮功提供了“进口子弹”。“麦里芝”冤案四年后,新加坡当局再一次对在鱼尾狮景点将真象的法轮功学员作不公判决,完全是故伎重演,再次选择追随中共行恶迫害法轮功,不惜丧失国家形象和政府名誉,用迫害善良向被国际社会正义之声讨伐的中共献媚。 * 迫害前后“待遇”迥异 中共魔影笼罩新加坡 接受记者采访的江先生指出,事实上,无论是2001年3月被新加坡法庭错判的“麦里芝”案和今年4月的“鱼尾狮”案,都是新加坡当局在1999年中共迫害法轮功以后政策上讨好中共的产物。 麦里芝景点是当地各民间团体常搞活动的地方,几十成百的人在那里聚会交谈、活动,当地的其它气功组织也在那里搞活动。新加坡法轮功学员在1999年以前,经常利用周末和节假日在那里进行大型集体炼功,从来不需要也没被要求申请准证。 鱼尾狮景点也是我们学员以往惯常的炼功洪法和讲真象的地点,过去五年来,新加坡法轮功学员每天坚持在这里炼功和讲真象,风雨无阻。被法庭错判的黄才华和程吕金都是家庭主妇,她们常常带着孩子到鱼尾狮这里炼功,从未被要求过要有准证。但是2003年2月23日,却遭到警察粗鲁驱赶,没收真象资料,抄录身份证号码,并随后5位学员被严重警告,2位学员被通知以 “未经申请非法集会”,并加控“拥有及邮寄未经批准的光碟”等罪名控上法庭。 新加坡法轮佛学会是1996年向政府注册的合法团体,1999 年7月以前我们在公共场合的各种活动都是不需要准证的。新加坡学员通常享有炼功和弘法的自由,他们可以挂上“法轮修炼大法,免费教功”等字样的横幅,散发免费的法轮功介绍材料,包括几百人的集体炼功均不需要当局的许可与批准。这个自由的环境一直延续到1999年7月。 1999年7月20号以后,新加坡的法轮功修炼环境发生了改变,当局开始对法轮功实施限制甚至迫害政策,法轮功学员遭到歧视,正常的活动被干扰和禁止,警方对法轮功进行非正常巡查、拒绝准证申请、对法轮功学员合法的永久居民和公民申请拖延或拒绝、法轮功被中断使用公共设施,甚至对法轮功学员作不公正提控和判决,新闻作不公正报道。 “麦里芝”事件当事人李女士说,当时进行所谓的法庭审理的时候,中共派人到庭听审,当时法庭不但枉法强加给我罪名,把我监禁了一个月,还因此剥夺了我的永久居民身份。然后,被中共控制的当地中文媒体,对整个事件作不符合事实的歪曲性报道,颠倒黑白,把无辜的法轮功学员抹黑成了触犯法律的罪犯,抓住错误判决大肆诬陷宣传,不仅在当地人民中制造了极坏的影响,还内销到国内欺骗国内人民,对被迫害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形成了极大的压力。 这一切的变化并不是由于法轮功修炼人的行为有任何改变,完全是由于中共政府对法轮功的态度引起。中国驻新加坡的机构和官员也大搞非法活动,包括仇恨宣传、操控当地媒体、外交压力、拒绝护照延期、监视和干扰当地法轮功的活动和法轮功学员的商业性活动、非法收集当地法轮功学员资料并制造黑名单。 * 法律被当作摆弄在手里听命权力的“黑枪” 在谈到新加坡法庭对无罪法轮功学员作错误判决时,董先生和江先生分别谈了他们对新加坡警方法庭的权大于法、亵渎法律公正精神的看法。 董先生说,人们都知道新加坡的法律严格而且细密,当局以此来达到规范管理和控制人民行为的目的,这一点,很多从外国进入到新加坡学习、工作和生活的人都有同感。在新加坡的行政司法制度中,赋予了警察机构绝对的权力,他们可以随意采取他们自认的方法对待所谓的社会治安问题,比如对于活动的准证申请,他们可以想不批就不批,不批了还不允许询问,也不解答任何理由。法轮功学员的讲真象活动在世界各地都存在,世界各国都知道法轮功学员讲“真善忍”,任何的讲真象活动也都是和平理性的,决无任何危害和扰乱社会公共安全的可能。 江先生说,新加坡虽然以法律繁冗著称,但是一个它特有的现象也同时存在,就是很多的法律是定在那里,摆在那里,但在具体实施上给了执法者极大的权限,或者说在具体实施中存在很大的随意性和灵活性,这种灵活性,就成了为其政治需要服务的手段。法律就好像是在执法者手里摆弄的一支“黑枪”,可以随机的决定是用这把枪,还是不用这把枪,什么时候、对什么人用这把枪。对待法轮功,他们在中共开始迫害以后,新加坡当局对法轮功的政策也收紧,甚至作出让中共欢心的举动来讨好中共,这把玩弄在手里的“黑枪”就在权大于法中指向了无辜的法轮功学员。 一向合法,也不需要准证的炼功和发放法轮功真象资料的行为,突然间被粗暴的勒令停止,被以“无准证炼功非法”提控到法庭;法轮功学员邮寄以《天安门自焚真象》为主要内容的光碟,不带有任何个人和商业利益,光碟本身也不含有任何有害内容,所有内容均可从互联网上免费下载,没有任何版权问题,却也被突然宣布为非法。也就是说,法轮功的讲真象揭露迫害在新加坡就是非法。在世界其它60个国家中,除了中共之外,又有谁把法轮功讲真话、反迫害定罪为非法呢? 董先生引述“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关于新加坡政府参与迫害法轮功的调查报告》说,新加坡警方允许当地媒体报道诽谤法轮功的文章来毒害新加坡公众,中国官员可以无准证向新加坡国会议员、非政府组织寄送攻击法轮功的材料和光碟却不受惩罚;警方可以向中国大使馆发放准证举办完全是伪造和恶毒诬蔑法轮功的展览来诋毁一个合法注册的团体和精神运动,而遭受攻击和迫害的受害者却不允许讲真象和捍卫自己的名誉,做了就会面临被提控,甚至被判罪,这合理吗?公平吗?新加坡的法律到底在维护什么呢? * 新加坡人民应当有权利自己选择未来 江先生说,无论新加坡当局出于怎样的考虑在对待法轮功问题上选择追随中共,都是一个错误的选择,因为对“真善忍”的压制和迫害都是天理和人间道义所不容的。中共因为迫害法轮功,已经面临末日,新加坡当局在此时还在干着中共邪党所快之事,是不是也太不明智了?难道当中共被彻底灭尽时,新加坡甘愿为其殉葬吗? 董先生说,几年来由于新加坡当局对法轮功政策的明松暗紧,特别是受中共影响的中文媒体在迫害之初大量直接转载中国大陆邪恶媒体的造谣陷害、攻击诽谤法轮功的内容,极大毒害和欺骗了新加坡人民,很多民众对于法轮功的真象并不真正了解。那么,对于当局用法律手段无端之罪法轮功学员讨好中共的做法,也难以有正确的认识。但是,新加坡是新加坡人民的,不是迎合中共的少数当权者的,新加坡的未来,应当由人民自己做选择。所以,对当局陷法轮功学员于囚牢和枉法错判的中共走狗行为,只有通过广泛的国际谴责,把真象和正义的声音传进新加坡,告诉新加坡人民,以达到全面敦促新加坡当局无条件释放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纠正错误判决,公正对待法轮功学员的人权,尊敬法轮功学员的崇高信仰。 李女士最后说,2001年我被无辜投入新加坡监牢一个月,那里很黑暗,我当时要求把《转法轮》带进监牢,这样我能学法,被无理拒绝了,他们收下了我丈夫送去的书,但再也没给我。他们把法轮功学员当作重犯关押,给我使用的是一张最破的席子,牙膏是别人用过的。除了送饭,没有人过问你。我当时抵制关押迫害,绝食20多天,无人理会,没人问你的情况怎么样。我相信,因“鱼尾狮”案被囚禁的黄才华和程吕金女士,也会经历艰难的狱中生活。但是,这不是她们应该承受的,她们向人们讲述法轮功的真象没有罪,揭露邪恶的中共当局残酷迫害法轮功也没有罪,把善良关入黑牢,是真正的在行恶。新加坡人民对自己的政府所作的这些如果能有一个正当的途径知道,他们绝对不会允许,因为,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个天理,不仅对个人、对一个群体或国家,不是一样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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