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报消息】(接前文) 下载《关于调查指控中共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的报告》 英文原件(723KB,PDF文件)8)验血 我们了解到,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被有系统的验血。我们所听到的相当数量的证词证明,这种验血确实存在,而非猜测。为什么这些学员被验血? 学员们自己并不知道。这些试验不象是出于健康原因。其一,如果仅仅是为了预防疾病,有系统的验血是不必要的。其二,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的健康在诸多方面都被漠视。因此,很难相信中共当局对法轮功学员验血是一种预防疾病的手段。 验血是器官移植的先决步骤。器官供体必须与接受者相匹配,这样,接受者的抗体才不会排斥供体的器官。 仅有验血这一事实并不能证明法轮功学员被摘取器官确在发生。但反向的推论是成立的。如果不存在验血这一事实,[对中共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的]指控将被驳回。大面积的对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进行验血这一事实切断了驳回指控的可能。 9)丢失器官的尸体 许多在被关押期间死亡的法轮功学员的家属们报告亲眼看到他们亲人的尸体上有外科手术的切口,器官不知去向。针对这些被肢解的尸体,中共当局没有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再次重申,关于这些被肢解的尸体的证据,请见本报告的附录。 我们只有几例尸体被肢解的实例。至于为什么这些尸体被肢解,我们没有官方解释。这些尸体被肢解与器官摘取相吻合。否则,我们实在无法猜测为什么这些尸体被肢解,器官被摘取。 10)坦白 我们曾与一名证人见面,这名证人说她身为外科医生的丈夫告诉她,在两年的时间里,他曾亲手摘取了约两千名被麻醉的法轮功学员的眼角膜,直至2003年10月他拒绝再做这种手术。这些学员被关押在中国东北的监狱里。这位外科医生明确告诉他的妻子说,这些眼角膜“捐献者们”没有一人存活,因为其他的外科医生从他们的身体上摘取其它重要的器官,而后他们的身体全部被焚毁。这位女士不是法轮功学员。 这份口供是第二手的。这位女士并不是招供她本人做了什么,她是提及了她丈夫向她承认的一份可怕的招供。 这一证人口供的可信性需被确定,这在这份报告的稍后部分进行。在此,我们可以说,如果这份证词可信,它本身就证实了[对中共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的]指控。 11)承认 独立调查团中的一位成员和一位持有资格证书的普通话-英文翻译员一起听了在本报告中所引用的中共官员与代表美加法轮功学员的电话调查员之间的电话对话的录音。我们得到了相关电话记录的中英文公证复印件。对于在本报告中所引用的部分,持资格证书翻译员C.Y.先生核实了其翻译准确度。C.Y.先生是安大略省政府的持资格证书的翻译员。他证实,他听了本报告所引用的对话录音,审核了对话的中文稿和英文翻译稿,并证实中文记录是正确的,英文翻译是准确的。同时,原始电话录音也可以提供。调查团中的一位成员于5月27日在多伦多与两名电话调查员会面,以确认打这些电话的线路,时间,录音,中翻英的准确性,以及其它有关通话的特征。 打电话人士之一,“M”女士(以下称为M以免透露身份危及她仍在中国的家人),告诉我们中的一人,2006年3月初她设法打到山西公安局,那里的接电话者告诉她从监狱选出健康年轻的囚犯作为器官供体。如果被选者没有上当,未提供成功移植所需的血样,官员继续表现公正正直的样子,但该机构的工作人员则强行采取血样。 2006年3月18日或19日,M和中国东北沈阳人民解放军医院眼科的一名代表交谈,虽然未能录全所有的对话。她的记录指明这位自称是眼科主治医生的人说该院作过“许多角膜手术”,而且补充道“我们也有新鲜的角膜。”被问到这是什么意思时,该主治医生回答“……刚从人体上取下来。” 在北京301医院的一名外科医生2006年4月告诉M,她亲手做过肝移植手术,并说器官来源是“国家机密”,任何暴露来源的人“会被取消做这类手术的资格。” 第二位调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的调查员,从美国大陆打电话,以下称为N。N大约给中国各地30家医院,拘留中心和法院打过电话,并记录下其中有许多医院承认用过取自法轮功学员的器官。5月27日,我们中的一人和她在多伦多会面,注意到她使用的方法,翻译等等,实质上与M的基本相同,因而为我们两人所接受,认为她准确表达了电话中所说的内容,有同样资格的翻译员对她的对话录音做了翻译。
电话中医院和拘留中心承认仍然能够迅速得到法轮功器官
密山拘留中心承认: 2006年6月8日,黑龙江密山拘留中心的一名官员承认该中心那时至少有5到6名40岁以下男性法轮功学员能作器官供体。该中心的李姓人士也给出了选择法轮功学员为器官供体的操作细节: 1、该特殊的拘留中心那时选择器官供体,而非医院选择。 2、那次通话时,该中心的崔姓主治医生是器官供体的联系人。 3、被选为器官供体的囚徒会被抽血,这些囚徒不知道检血的目地。 4、对付不情愿的“捐献者”,该中心有多种获得血样的方法。 上海中山医院: 今年3月中旬,这家医院的一名医生说他所有的器官来自法轮功学员。 山东千佛山医院: 3月,这家医院的一名医生暗示他那时有法轮功学员的器官,并说4月份会有“更多这样的供体……” 南宁市民族医院: 5月,该医院的陆(译音)姓医生说在他这里得不到法轮功学员的器官,并建议打电话者给广州打电话,以取得这样的器官。他也承认他先前去过监狱选择30多岁的健康的法轮功学员作为器官供体。 河南省郑州医科大学: 今年3月中旬,该中心的王(译音)姓医生同意说“我们摘取的都是年轻健康的肾脏……” 广州军区医院: 今年4月该医院的朱(译音)姓医生说他那时有一些来自法轮功学员的B型肾脏,但5月1日前会有“几批”,而5月20日以后可能就没有了。 东方器官移植中心: 今年3月中旬该中心的宋姓主治医生主动说他的医院有十多个“跳动的心脏”。打电话者问这是不是意味著“活体”,宋回答说,“是的,是这样的。” 武汉同济医院: 这名电话询问者问:“……我们希望肾脏供体是活人。我们希望用于移植手术的器官是从囚犯身上活体摘除的,比如说,从炼法轮功的人身上活体摘取的肾脏。你们有可能做到吗?”两周后,武汉同济医院的一名职员通知他说,满足他的要求“没问题”。 拘留中心和法院: 秦皇岛第一拘留中心 今年五月中旬,该拘留中心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这名电话询问者说,如果她想得到法轮功学员的肾脏,应该和中级人民法院联系。 中级人民法院 同天,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名工作人员回复说,他们目前没有法轮功学员的活体肾脏,但是以前曾经有过,特别是在2001年期间。 锦州人民法院刑一庭 今年五月,法院一名工作人员告诉来电询问的调查员说,目前,能否获取法轮功学员的肾脏是根据寻求器官的人的“资历”来决定的。 以下的中国地图标明了所有在电话中向电话调查员承认了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的拘留所和医院所在地区。 多数电话摘要可在报告附录中查询。此处仅以三个电话摘要为例: (1)黑龙江省密山市拘留所(2006年6月8日) M:“你们有法轮功(器官)供应者吗?” 李:“我们以前有,是的。” M:“那现在呢?” 李:“……现在也有。” ... M:“我们能来挑选吗?还是你们直接提供给我们?” 李:“我们提供给你们。” M:“价格呢?” 李:“你们来了以后再谈。” …… M:“你们那儿有多少40岁以下的[法轮功供体]?” 李:“有不少。” …… M:“他们是男的还是女的?” 李:“男的。” …… M:“那……男法轮功(被囚者),你们有几个?” 李:“七八个,我们现在至少还有五、六个。” M:“他们是农村的还是城市的?” 李:“农村的。” (2)广西少数民族自治区南宁市民族医院(2006年5月22日) M:“……您能找到法轮功学员的器官吗?” 陆大夫:“告诉你吧,我们没有办法搞到(法轮功学员的器官),现在在广西很难搞到。如果你们不能等,我建议你们去广州,因为他们很容易搞到这些器官。他们可以在全国范围找。他们做肝移植,同时可以为你找到肾脏,这对他们来说非常容易。很多器官供应不足的地方都找他们帮忙……” M:“他们为什么那么容易弄到呢?” 陆:“因为他们是个很重要的机构,他们是以整个大学的名义和司法系统联系。” M:“那么他们是从法轮功学员那里取器官,对吧?” 陆:“对。” M:“……你们以前用于移植的那些法轮功学员的器官是从拘留中心还是监狱 来的?” 陆:“是从监狱。” M:“……那么器官是从健康的法轮功学员身上得到的……?” 陆:“对。我们会选好的器官,因为我们必须保证手术的质量。” M:“那就是说,是你亲自选器官?” 陆:“对。” M:“一般提供器官的人多大年纪呢?” 陆:“一般是三十几岁。” M:“那么你会到监狱亲自去选,是吗?” 陆:“对,我们必须要挑选。” M:“如果被选上的这个人不愿意被抽血怎么办呢?” 陆:“他肯定会让我们抽的。” M:“怎么做到呢?” 陆:“他们肯定有办法做到,这不是你该担心的?这些事跟你没什么关系。他们有他 们的程序。” M:“那个被选中的人知道他的器官会被摘取吗?” 陆:“他不会知道。” (3)东方器官移植中心(又名天津第一中心医院)(2006年3月15日) N:“是主治医生宋大夫吗?” 宋:“是的,请讲。” …… N:“她的大夫告诉她说那个肾很好,因为他(肾脏供体)是炼法轮功的。” 宋:“当然。我们这儿的(器官供体)都是还有呼吸还有心跳的……到现在为止, 今年我们已经(换过)十几个肾,十几个这样的肾了。” N:“十几个这样的肾?你是说活体的?” 宋:“是的,是这样的。” 12)等待时间 中国国内医院的网站宣传说器官移植手术的等待时间很短。器官供体死亡后器官会很快坏死,因此已死亡一段时间的人其器官不可能用作移植手术。如果这些医院自我标榜的等待时间是真的话,这就告诉我们现在有很多活人被作为器官供体,根据需要几乎随时供应。 在中国,器官受体等待器官供应的时间远比其它地区要短。中国国际移植网络支援中心的网站上说:“找到合适肾脏供体的时间可能会是一周,最长一个月……”该网站甚至还说:“如果供体器官出现任何问题,医院还可以向病人提供另一器官供体,并在一周内再次做手术。”东方器官移植中心的网站在2006年4月宣称: “找到(合适肝脏的)平均时间是两个星期。”上海长征医院的网页上写到:“所有肝脏移植手术病人的平均等待时间是一个星期。” 2003年,在加拿大的所有移植手术中,器官受体等待时间的中间值是32.5个月;卑诗省的等待时间中间值更长,为52.5个月;这与中国国内的等待时间形成鲜明对比。从肾脏(在体外)的存活时间为24至48小时,肝脏大约为12小时来分析,大量活体肾脏,肝脏”捐献者”的存在是中国移植中心保证在短时间内向客户提供活体器官的唯一途径。中国各移植中心宣扬能在令人震惊的短暂等待时间内找到完全合适的器官,表明中国器官移植的背后拥有器官移植计算机配型系统和一个人庞大活体器官供应库。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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