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 正體 - 手機版 - 電子報

人民報 
首頁 要聞 內幕 時事 幽默 國際 奇聞 災禍 萬象 生活 文化 專題 寰宇 維權 視頻 雜談
 
 
 
 
 

加拿大法庭判決 重擊中共
 
【人民報消息】二零零八年五月十四日,加拿大魁省上訴法庭就法輪功學員狀告《華僑時報》誹謗案做出判決。上訴法庭確認《華僑時報》對法輪功的攻擊文章是誹謗,推翻魁省法庭以前的裁決。

本案原告方律師Claude Almonde Sheppard表示「對原告方來說,上訴法庭推翻魁省法庭的判決,確認《華僑時報》對法輪功的攻擊文章是誹謗,這是一個重要的勝利。」

加拿大著名人權律師大衛-麥塔斯評論:「對於團體的誹謗,儘管由於民事法中團體中的成員很難得到賠償;但假如通過人權法庭便可得到賠償。還可以利用這一有利的裁決,通過檢察官對被告採取刑事起訴。」

麥塔斯還說:「《華僑時報》對法輪功的誣衊和中共(的言論)是如出一轍的,這也是這個判決更大的意義所在:就等同於判決中共散佈的關於法輪功的言論是誹謗和謊言。這個案件說明,中共對法輪功的攻擊都是不合法的言論。」

案件回放

《華僑時報》自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三日開始發表誣衊、謾罵法輪功及法輪功修煉者的文章,於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七日被加東地區法輪功學員告上法庭。法院隨即下達禁制保護令,禁止該報和何兵發表任何類似誣衊法輪功的文章。

整個案件審理歷時四年時間,魁省法庭數次開庭審理,先後有專家證人、蒙大東亞研究所的大衛•翁比和十二位法輪功學員及被告方證人一人出庭作證,並於二零零三年十一月終審結束。

但終審判決並沒有如終審法官當庭表示的那樣在半年之內下達,而是在終審之後的兩年多之後的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七日才下達,稱原告的證據不足以讓法庭得出被告誹謗的結論。

法輪功學員不服判決,於二零零六年一月上訴到加最高法院,魁省上訴法庭於五月十四日下達最終判決,確認《華僑時報》對法輪功的攻擊文章是誹謗。


***************************************************************

新唐人2008年全世界系列大賽公告


文章網址: http://www.renminbao.com/rmb/articles/2008/5/17/47679b.html
打印機版


分享至: Facebook Twitter Google+ LinkedIn StumbleUpon Pinterest Email 打印機版
 
 
 
 
 
 
 
  近期最受歡迎的文章 
2008年5月17日
 
 
本報記者
 
 
專欄作者
 
張幸子 胡玉 古成 良鎮雄
 
王未來 顏純鈎 方圓 羅正豪
 
撣封塵 雷鳴仁 金言 楊寧
 
張菁 陳義凱 來褕鎬 畢穀
 
曉觀天下 莘月 蒂紫 甄桂
 
英慧 點睛 宇清 慧泉
 
陶罔錄 吳明則 胡立睛 張亦潔
 
鴻飛 苗青 夏小強 高茹之
 
李力平 趙文卿 姜平 李達成
 
青晴 鮑光 姜青 蕭良量
 
門禮瞰 喬劁 鄂新 瞿咫
 
岳磊 李威 田恬 旖林
 
華華 戚思 喻梅 肖慶慶
 
陳東 辛馨 蘇撬阱 屈豆豆
 
張目 吳萊 馬勤 伊冰
 
齊禪 諸葛仁 李曉 林立
 
黎梓 李一清 華鎮江 梁新
 
三子 倪醜 董九旺 紫巍
 
許靈 於星成 諸葛青 欣欣
 
林凌 單京京 子慧 李少華
 
嬌嬌 一位太子黨 霍湘 於沛
 
盧笙 趙大兆 張崗 張祁
 
肖自立 劉藝 魏芝 梅玉
 
安平
首頁 要聞 內幕 時事 幽默 國際 奇聞 災禍 萬象 生活 文化 專題 寰宇 維權 視頻 雜談
 
 
Copyright© RMB Public Foundatio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