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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宣部禁令 中共全面封殺「谷歌中國」(圖)
 



中國大陸民衆思念谷歌。

【人民報消息】大紀元報導,3月22日谷歌宣佈關閉旗下簡體中文搜索引擎「Google.CN」,中國意識形態管理機構中宣部立即組織包括作協在內全部宣傳機關對谷歌進行批判,中宣部下屬國新辦網絡局還給各大新聞網站發出詳細的「宣傳提示」,要求全國各地有關機構及各大新聞網站「監控組」控制谷歌相關信息,禁止博客論壇舉辦谷歌話題討論會,清除爲谷歌叫好的文章和圖片。

和谷歌中國有合作關係的香港大亨李嘉誠控股的TOM.com週二發表聲明,已經從門戶網站上移除了谷歌的搜索服務;而在新浪中國的網站上,如果用戶使用谷歌搜索功能查找敏感資訊,則會即時出現「斷網」情況。

「宣傳提示」羅列詳細

據法廣上海特約記者沈愚報道,國新辦網絡局說,谷歌已正式宣佈退出中國市場,「此事影響很大,由此引發的網友討論也不僅僅限於商業層面」,因此請各地各網站近期嚴格注意以下管理要求。

首先,新聞環節只能採用中央重點媒體(網站)的稿件,其他稿源不採用;轉載不得修改標題。

其次,推薦新聞參考中央重點新聞網站;不做相關專題,不設置討論議題,不展開相關調查;有關此事的專家學者訪談等節目必須事先報批,嚴禁擅自做此類節目;管理好新聞跟帖。

另外,博客論壇等互動環節,則要求,不得舉辦谷歌話題的討論會、調查等;互動環節不推薦、不置頂相關議題和評論文章。

國新辦網絡局還請各地清理藉此事「攻擊黨、國家、政府部門、互聯網相關政策」的文字、圖片和音視頻等;請各地清理刪除「聲援谷歌、給谷歌獻花、挽留谷歌、爲谷歌叫好等跟政府政策唱反調」的文字、圖片和音視頻等;有關谷歌的話題要管理好跟帖、評論、留言等。

國新辦網絡局通知要求各地網絡主管近期派專人監控谷歌相關信息,並請各大新聞網站的「監控組」,「近期嚴格按照上述監控方向進行監控」,如有羣體性事件信息,要求要「及時上報」。

大陸網民使用谷歌香港受阻

在大陸各類媒體上所見,只剩一面倒對谷歌的行爲表示抗議的留言,但網民翻牆在境外發表谷歌事件的留言,則與國內的情況大相逕庭,很多大陸網民對谷歌的做法表示欽佩。

中國資深網絡人士莫之許表示,週二凌晨約3時,他從網上得知谷歌中國網站停止過濾並被轉移至香港域名,曾嘗試使用Google.hk搜尋敏感關鍵詞,巳經不能打開,回到2005、2006年穀歌的頁面受阻止的情況,即使谷歌中國網站轉至香港,但大陸用戶使用時,仍受到網絡審查。莫之許又指,他估計中國當局很可能會阻止谷歌中國網站轉移至香港,因爲谷歌仍用Google.cn這個名,一旦被阻止,到時等於谷歌中國的搜索引擎全面關閉。

他說:它(谷歌)是回到05、06年之前的狀況,它可能採用頁面阻止技術,技術細節不太清楚,我估計跟一定訪問相關,把它打開一亮,便被阻止掉。

另一名網絡人士野渡則指,雖然谷歌公司不審查搜索結果,但中共仍然屏蔽訊息,以往,谷歌使用大陸服務器,偶然還打得開一些敏感詞的搜索,現在轉移至香港,反而受到更嚴密的屏蔽。他說:但是轉至香港,它要經過中國防火牆GFW,所有有關六四、天安門之類的敏感詞,巳被國家防火牆過濾,所以碰到搜索這些頁面,立即屏蔽打不開。

野渡又指,谷歌只是把搜索引擎轉移,其他例如谷歌中國地圖,仍在原來網址 ditu.google.cn,沒有轉移至別處。

谷歌中國將網站自動跳轉到香港以避開審查搜索內容﹐不少中國大陸的網民對谷歌的做法表示欽佩,許多大陸網民紛紛翻越防火牆,到境外的網站論壇、微博客上留言聲援谷歌。而在谷歌的搜索排行榜上,截至晚上八點,頭十格位置中,有六項搜索內容都和谷歌退出有關,其餘的還有六四等敏感內容的搜索。

互聯網觀察人士駁當局說法

互聯網觀察人士北風在討論谷歌退出中國的一篇博文中寫道,「谷歌退出中國,根本就不是遵守不遵守中國法律的問題,而是中國在互聯網審查方面沒有透明的法律保障的問題,中國的網絡主管機構用潛規則的方式放大了審查的權力,且不提供任何異議途徑。」

北風說,「中國的互聯網審查體系黑箱操作的,不敢攤在陽光底下的,就是由宣傳主管部門的宣傳提令、宣傳提示構成的潛規則系統。這個系統的對象沒有任何異議途徑,官方檯面上的文章不會有任何提及。」

當官方對谷歌提出限制某些搜索結果的輸出時,主管機構並不會出具正式的法律文書列明該行爲依據的法律條款及異議途徑,甚至有時只是電話口頭通知,而不會出具任何書面通知。但如果谷歌不依命行事,主管部門將可以「ICP年檢不予年檢」等莫須有的理由取消其繼續經營的資格,雖然相關法律並無對此規定相應的罰則。

關於谷歌退出中國事件的所謂「宣傳提示」,正是谷歌在內的在中國開展業務的互聯網媒體同樣面臨的。但如Google在「關於谷歌中國的最新聲明」所說:「中國政府在與我們討論的過程中已經十分明確地表示,自我審查是一個不可談判的法律要求。」

文章網址: http://www.renminbao.com/rmb/articles/2010/3/26/52201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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