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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奇谭(299)焚佛经 遭恶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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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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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报消息】据《惜字金编》实录:普门寺的多名徒僧中,有八位常给附近人家的死者做道场。一次他们做道场时,其中七人一时疏忽大意,把所印的佛经30张,当成祭奠死者的东西烧掉了,烟灰随风飘扬,散弃四方野地。
同去做道场的那个小和尚没有焚经,当时他看到了师兄误烧了佛经,知道不该,却没敢说。
一天晚上,小和尚做梦,梦见自己被捉到阴府,看见同寺的七位师兄都跪在阶下,上面高坐著阎王爷。阎王道:身为僧人,竟敢焚烧佛佛经! 弃掷道途,蔑视圣人,污秽字迹,莫此为甚。
阎王又问小和尚:你为何不阻止他们? 小和尚说:我初来乍到,不敢违逆各位师兄。阎王道:今日姑且饶了你,回去告诉你的长老,今后须禁止徒众: 不得随意亵渎佛经,佛经可念,但万万不可焚。
小和尚从梦中惊醒,当即告诉了长老。没过几天,那焚经的七人中,四个被墙压死,两个溺死于水中,还有一个死于梦中。
读了这个故事,真是让人感叹,亵渎焚烧佛经竟然是如此大的重罪,那还是一时大意误焚,那报应都如此可怕,如果是心怀破坏佛法,迫害修炼人的恶念去毁坏佛经,那罪业真是大的难以想像,那其所遭的报应也必将是极其可怕。
清朝周安士编著的《安士全书》中认为,读世间的书籍,只能了解天下的事,不能知道天上天外的事;如果人能够博览佛家或道家的经书,那么即便是龙宫海藏的神奇,前劫后劫的旷远,十方国土的浩繁,都可以略知大概,那么其胸襟将远远超越平常的人。更不用说这些经书能够告诉人弃恶从善,返本归真的宗旨了。因此,对于世上的废书,都可以焚化,但唯有宗教经书不可以焚化,因为他可以让人增长福慧,而且经书中的字,也有著更为重要的意义。
《汇纂功过格》中曾记载,在陕西省武功县城的西边有一座寺庙,寺庙内堆积了很多毁废不用的佛经。一个名叫康对山的人,当年读书的时候,曾经和五个同学在这庙里读书。当时正值寒冬,寒意难耐,因此其中有四个同学为了取暖,就用废经书来烧炕了;而另一个同学也焚烧废经来烧洗脸水。
康对山当时虽然心中觉得他们做的不对,但却不敢说什么。当天夜晚,康对山梦到三位冥官升堂,这三位官员十分愤怒地斥责那几个烧经暖炕的人,并判决道:「他们全部都灭门绝后。」康对山心中非常震惊。这时又听到他们说,对于用经烧水洗脸的那个人,要削去他的前程。并责备康对山说:「你看到了这般场景为什么不出言劝阻?」康对山答说:「我年纪最小,心里虽然知道他们所做的不对,但却不敢说什么。」只听一位冥官说:「你如果说一句话劝解,或许他们就不会犯这样的过错了。今念你不和他们同流合污,姑且宽恕你。」康对山醒来之后,把这件事记录在书后。
结果没过几年,那四个同学全家都得瘟疫死了;而烧洗脸水的同学,多次考试不中,一生只能以教小儿读书为生。
明朝苏州臯桥处有个人叫朱及,其人「以炼金为业」,人们都用职业称呼他为「金箔朱」。曾经有一位从四川来的僧人与朱及交往,成了熟人,后来离开时就将一部金字书写的佛经寄存在朱及家。
古代的人们为了敬佛,有时会用金粉混合粘著剂制作成金泥,再用金泥来书写佛经。这种佛经无论从经济价值,还是从信仰的角度看都非常的珍贵。
这个僧人离开苏州后,一去几年都没有回来,也没有消息。朱及听信其他人的话,一时贪心,竟用火将这部佛经烧毁,将其金泥制成金箔。岂料得了这笔不义之财后才一年多点,家里就变故不断,家境因此日益衰败,他自己也得病而死。
记载里这个人贪财、背信弃义,毁掉僧人朋友出于信任寄存在他那里的珍贵佛经。不仅背叛了僧人的信任,更重要的是毁了佛经,对佛法犯了罪,故而遭此恶报。
亵渎经书本就是天理不容的大罪过,更何况他们竟然到了用焚烧经书来烧炕、烧洗脸水的地步呢!有人问,完整的经书自然不可焚化,如果已经破烂不全,该如何处理呢?《安士全书》中说,可以在干净容器中焚烧,所遗留的灰,也要认真对待,可用干净的布包裹送到大江大河中。同时,对于万字元尤其注意不可亵渎。△
(人民报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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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网址: http://www.renminbao.com/rmb/articles/2025/7/2/9120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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