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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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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楊蘭蘭替身驚現 直衝警局招搖撞騙?(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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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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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楊蘭蘭替身被《每日郵報》記者攔下。(網絡圖片)
【人民報消息】中國富豪女楊蘭蘭酒駕傷人案近日再起波瀾。有澳媒發現,1名女子疑似冒充楊蘭蘭前往警局報到。澳洲警方目前正在針對該女子身分進行調查。早前有爆料說,中共常委趙樂際去年11月份去澳洲訪問時,實施了掉包計,把真的楊蘭蘭帶回國,留在澳洲的是替身。難道那名「頂包女」就是傳聞中的替身嗎?
根據保釋條件,楊蘭蘭必須每週前往Rose Bay警局報到,並居住在她位於Watsons Bay的豪華頂層公寓。
1月14號下午5點15分左右,一名瘦小的年輕亞裔女子乘坐一輛黑色勞斯萊斯Ghost敞篷車到達警局。司機是一名身上有紋身的男子。
這位女子身穿Chanel上衣與牛仔褲、戴墨鏡、口罩,一身行頭與體態和楊蘭蘭十分相似,乍一看,幾乎可以亂真。
這名女子直接走到警局前台報到,並自稱是楊蘭蘭。期間,她還按照警局的要求,摘下口罩,以便警方將她的面部與檔案中存放的楊蘭蘭照片進行比對。整個過程這名女子表現得非常鎮定,警察也看不出破綻。於是,這名女子就按照正常流程完成了例行的保釋簽到。
隨後,她帶著保釋文件走出警局。但很不巧,蹲守在附近的《每日郵報》記者把她攔截了下來。
這名記者估計對她的身分有懷疑,直接就問到:「你是LanLan,還是別人?」
這名女子一看被識破,也只能老實回答說:「我是別人。」
記者又問:「那能告訴我,你是誰嗎?」這名女子說:「不能。」
 楊蘭蘭替身向《每日郵報》記者承認自己不是楊蘭蘭。(網絡圖片)
一名高級警官透露,警方正在對這名女子的身分展開調查。週四,也就是1月15號將去核實楊蘭蘭是否仍居住在Watsons Bay的住所。這名警官還表示,他們非常重視此事,「因為如果指控屬實,這將是非常嚴重的罪行。」
目前,楊蘭蘭的律師已被聯繫尋求置評。
楊蘭蘭案發至今已經6個月。在4次提訊中,她都沒有出現在現場,而是通過視頻連線方式參與。即使偶爾被拍攝到,她也是戴著口罩,對楊蘭蘭本人的真實容貌,大衆幾乎沒有深刻印象。
去年11月14號第四次提訊的時候,楊蘭蘭的律師Michael Corn姍姍來遲。他以「嚴重心理健康問題」和「媒體壓力導致極度焦慮」為理由,申請楊蘭蘭免於現場出庭,並獲得批准。而且,Michael Corn代表楊蘭蘭對所有指控表示不認罪。他還透露,這個案件將有一份專家材料作為證據使用,也要求警方向他們提供證據摘。因此,新州警方要在1月9號前將這份證據摘要送交給楊蘭蘭的律師團隊。該案件延期將到1月30號審理,如果證據提交順利,審判或者加速,否則可能進一步延期。在此期間,楊蘭蘭繼續保釋,保釋條件不變,包括定期到當地警局報到。
律師還提到,辯方正考慮與受害者協商民事賠償,傳聞超過460萬澳元,但刑事審判仍獨立進行。除此之外,值得注意的是,律師向法官提出,希望準許楊蘭蘭缺席1月30號的下一次庭審,最終竟也獲得批准。
事後,律師向記者否認楊蘭蘭在司法程序中受到任何特殊待遇,也迴避楊蘭蘭個人背景是否與中共高官有關係的提問。
去年7月,楊蘭蘭駕駛豪車逆行,撞上一輛奔馳,導致司機身受重傷。她涉嫌酒駕、危險駕駛致人重傷、拒絕接受酒精測試,以及未向警方提供詳細信息4項罪名,最高可判處7年監禁。
楊蘭蘭自被捕以來,通常乘坐一輛白色豐田保姆車出入,由保鏢駕駛並護送她,媒體也多次拍到過照片。而1月14號前往警局的假蘭蘭身邊則換了一位司機接送。她還告訴《每日郵報》,那輛黑色勞斯萊斯Ghost並不屬於她。
過去6個月,楊蘭蘭竭力避免公眾看到她的面容。她唯一一次被拍到沒有戴口罩,是去年9月3號與一位女性友人相約在Canvas餐廳吃午餐。當時她身穿LV夾克、工裝褲以及Hermes短靴,總價值超過1.1萬美元。
她到達餐廳時沒有戴口罩,但用餐時卻先後換上了白色口罩和一個帶嘴部開口的黑色口罩。黑色口罩讓她能直接戴著吃飯。
去年10月22號,楊蘭蘭位於Watsons Bay的頂層豪宅,被發現有多名搬家工人出入,搬空屋內物品,鄰居也從打開的窗簾看到到屋內空蕩蕩、人去樓空。連停放在車庫,價值80萬澳幣的白色勞斯萊斯Ghost敞篷車,也不知去向。
當時,有傳聞說,楊蘭蘭跑了。但是,為獲得保釋,楊蘭蘭已上交護照,保釋條件中也沒有禁止她前往機場或其他出境口岸。去年11月14號,第四次庭審楊蘭蘭沒有露面。
隨即,中共第三號領導人,中共常委,人大常委會委員長趙樂際去年11月22號至25號號訪問了澳洲。
趙樂際出訪和楊蘭蘭消失,外界本來不會將這兩者聯係起來。但自稱是北京退休高官,自媒體人「內參」,在11月28號爆料,趙樂際此行有兩個目的,一個是不要因爲楊蘭蘭事件影響兩國之間高層的合作。第二個目的是,要把楊蘭蘭帶回國。
而趙樂際訪問澳洲期間,要求澳洲政府採取前所未有的嚴格的安全措施,讓人起了疑心。據悉,中方代表團在國會大廈的行走路綫區域,Wi-Fi會間歇性中斷。趙樂際一行人的套房和辦公室,要確保門與窗簾關閉,以維護隱私。
「內參」還透露,北京方面表示,車禍受害方需要賠付多少,楊蘭蘭家族會全部承擔。但是一定要把楊蘭蘭帶回國。如果覺得罪犯缺席不好交代,那他們會留下一個假的楊蘭蘭作爲交換。
這個爆料,其實是無法證實的。可是現在忽然真的跑出來一個楊蘭蘭的替身,是否就印證了這個説法呢?
根據《澳大利亞刑法典》,如果當事人向警方或法院作出虛假陳述,可能面臨最高7年的監禁。這一法律後果適用於故意提供虛假證據的情況,具體取決於案件的嚴重性和情節的嚴重性。
這位假蘭蘭,當時在警局摘下過口罩,並與警方留下的楊蘭蘭的照片進行過比對。這裡兩種可能性。
一是,這位不承認自己是楊蘭蘭的女子,確實是楊蘭蘭本人。但她不想跟媒體多説話,就說自己不是楊蘭蘭。
第二種可能性,這位女子確實不是楊蘭蘭,但兩人長得很像,所以可以逃過警察的眼睛。
但如果一旦這名女子被查實是冒名頂替,那她和真的楊蘭蘭將面臨很嚴重的指控,這兩人可謂膽子太肥!
据爆料說,趙樂際可以將楊蘭蘭混在隨訪團隊大大方方的回國。中共幫她做一個假身份,也是輕而易舉的事情。所以,這個假蘭蘭就是安排好去頂罪、去犧牲的。以楊蘭蘭的驚人財富和傳聞中的背後權勢,並不是做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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