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斌因40條推文判囚一年半 母親臨終未見最後一面
【人民報消息】中國紀錄片制片人及作家杜斌,2025年10月被北京警方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帶走,今年8月底被判刑一年六個月。其妹妹杜繼榮表示,家屬至今沒有收到判決書或法院通知。杜斌母親病危期間,家屬曾申請讓他回家見母親最後一面,遭到法院拒絕。
據自由亞洲電台報導,杜斌於2025年10月15日被北京警方帶走,隨後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被刑事拘留,之後遭逮捕、起訴。關押在北京市順義區看守所。他原定於次日前往日本,在啟程前一天被警方帶走。
6月24日,北京市順義區法院開庭審理杜斌案,當天沒有宣判。杜斌的妹妹杜繼榮接受本台采訪時說,庭審期間有家屬聘請的北京律師為杜斌辯護:「我聽我哥的朋友說,他被判刑一年半。我不知道我哥現在是在監獄裡,還是仍在看守所。聽說他可能不打算提出上訴。」
8月28日,杜斌被判刑一年六個月,刑期至2027年4月14日。不過,家屬沒有收到判決書或其他法院文件,判刑消息由杜斌的一名朋友轉告。
家屬未收到判決通知
杜繼榮說,母親於杜斌獲刑前四天,即8月24日去世。家屬至今沒有收到法院判決書:「前些日子,我母親病重,住在重症監護室。我跟法官打電話,問能不能讓他出來見我母親一面,法官說不行。他說月底會有判決下來。」
對於杜斌是否上訴,杜繼榮表示,她聽說杜斌可能不准備上訴,但沒有得到直接確認。她也不清楚杜斌目前被關押在哪裡。
2025年12月3日,杜斌的代理律師曾前往看守所與他會面。案件辦理期間,警方以「案件涉密」為由,拒絕向家屬說明案情。
四十條推文列為罪證
維權網消息稱,杜斌約40條轉發或評論時政的推文被列為定罪證據。民生觀察此前披露,案件移送檢察機關時,涉嫌罪名一度被表述為「攻擊國家領導人」。
「攻擊國家領導人」並非中共現行刑法中的正式罪名。法律界人士表示,案件指控須對應具體刑法條文,正式罪名應以檢察機關起訴書及法院判決書為准。
法律界人士鄭先生接受本台采訪時表示,現行刑法中沒有「攻擊國家領導人罪」,當局通常以「尋釁滋事」或「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等罪名處理針對中共領導人的批評言論:「過去皇權社會有所謂『大不敬罪』,現在不能再使用這個名稱,就換成了『尋釁滋事』或『煽動顛覆』。如果是一般的誹謗行為,原本應當由當事人提起自訴;但所謂受害人如果是高官或中共領導人,自訴就變成公訴。高官不可能親自起訴你,這就是公器私用。」
杜斌曾任《紐約時報》北京分社攝影記者,長期通過攝影、紀錄片及書籍記錄訪民、勞教人員及其他社會群體的處境。
舊案曾追查境外資金
2013年,杜斌制作紀錄片《小鬼頭上的女人》,記錄遼寧馬三家女子勞教所內發生的酷刑。同年6月,他被北京警方以涉嫌「洩露國家機密罪」刑事拘留,關押37天後獲釋。
杜斌此後出版《陰道昏迷:馬三家女子勞教所的酷刑幸存者證詞》《馬三家咆哮》及《天安門屠殺》等書。2015年,他獲得獨立中文筆會第十屆「林昭紀念獎」。
2020年12月,杜斌再次被北京警方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事拘留,在北京市大興區看守所被關押37天後獲釋。他表示,在看守所期間,他先後受到五次訊問,每次持續三個多小時。公安逐本調查他自2007年以來出版書籍的內容、出版渠道、印刷數量及收入,並扣押其銀行卡,調取2014年以來的銀行流水,追查他是否接受境外組織資助。
杜斌說:「他們檢查2014年到現在我的財務狀況,看看裡面有沒有境外組織或者不明人士給我錢,授意我寫書之類的。他們查了半天也查不出什麼。」
杜斌當時否認犯罪。他表示,自己的書籍在香港和臺灣出版,屬於正常出版行為,版稅收入及資金往來沒有違法。獲釋後,他被取保候審一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