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訊】反腐敗中,無論如何打虎殺貓,總給人一種隔鞋搔癢的感覺。殺,亦不足以平民憤。何故?蓋因只及其表,不及其裏。是謂治標不治本也。 近年來,中國政府反腐敗的力度不可謂不大。虎沒少打,貓沒少殺。可腐敗卻一浪高過一浪,其分子也前撲後繼。貪污數額愈發巨大,腐敗手法愈發鬼密。而反腐反貪,似已成了打擊異已的政治工具。生殺與否,沒了個譜。也因此而民憤難平。 何謂本?本者,根也,腐敗之源也。腐敗分子最基本的特徵是手中有權。而這權的大小,又與貪腐的程度成正比。大者成虎,小者爲貓。 嗚呼,爲官者,黨員也。黨員受黨紀的第一層保護。當後臺不硬時,黨傘才洞開。倒霉的腐敗分子才有可能交司法部門法辦。而這司法部其時並不司法。從上到下,青一色的黨員,亦受黨紀的約束。這時,黨紀的備用傘張開,各方遊說工作及角力才真正展開。命不該絕的,盡是那些平時大方分享「勞動成果」者。正所謂「吃了別人的口軟,拿了別人的手軟」。該出手時不出手,可別怪「受害人」把你也給端了。有了這樣的雙保險,腐敗能不」前撲後繼 「嗎?因爲被法律制裁的概率實在很小,風險極低,而回報驚人,足以誘使良心犯罪。此乃腐敗的溫床。 所以,反腐敗要想反得徹底,就必須同時將黨紀與國法分開。此爲本也。對任何違法、犯罪嫌疑人必須 交司法部門調查、處理。且不以是否退還所貪或金額的大小爲標準,而免於刑事處罰。更不能以黨紀處分代替法律制裁。斬草必須除根。不然,反了腐敗還是腐敗。轉自(萬維讀者論壇 ) (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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