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报消息】人类的文明史就是一部宽容史,这不是任何政党或某一个政治人物能够左右的。 1949年以后发生在中华大地的一场接一场残酷斗争、无情打击的政治运动,使无数生灵涂炭,特别是文化大革命,能把罪过全归罪与毛泽东吗?当然,中共及毛泽东要承担主要责任,而所有的参与者也必须承担连带责任!毛泽东是发动者,是首犯!而所有的造反派就是执行者,是从犯! 中国还能再开展一场轰轰烈烈的文化大革命吗?答案肯定是否定的,即使发动者动用一切国家资源,竭斯底里的发动,响应者也会寥寥无几,最多应付应付而已! 江泽民所发动的镇压法轮功运动就是一个例证。事实上,地方执法人员残酷镇压法轮功学员的现象只能算个案,许多地方的执法人员对法轮功学员是很宽容的,当然条件是就在家里炼,不要去上访。因此,很难说没有人去天安门静坐是好事还是坏事!但可以肯定的是信仰的力量是远大于镇压的力量的。 对于法轮功现象,我们先不谈其是否是邪教的问题,单就其从集体上访再到由公安部宣布其为邪教并开始镇压,稍懂法律的人士就可看出这是一起严重的违法事件!而且是中共凌驾于国家宪法之上的严重的违宪。是对“依法治国”的严重的亵渎!而这一违宪行为直到现在也未受到应有的挑战与惩罚!这是一个有着5000年文明史的泱泱大国应有的正常的现象吗?究其原因,可能是中共过去凶狠恶毒的历史纪录投下的阴影。 恶人为何会成为恶人?就是因为有太多的善良的人的害怕而纵容。记得有一个育儿故事,说的是一个死刑犯,在行刑前问他有何要求,他说想再吃一次母亲的奶,当他母亲满足他的要求给他奶吃时,他一口咬下了母亲的乳房。行刑官问他为何如此,他说,如果他第一次偷东西时他母亲不是默许而是制止的话,他就不会走到现在这一步了! 中共这个恶人就是在国人默许与纵容下越走越远了,镇压法轮功居然祭出了株连九族的没有任何现代法律基础的封建刑律! 30万网警驻扎于互联网!连oicq的对话都要仔细过滤!更别说封锁网址与email了!这些网警可是用纳税人的血汗钱在养活阿!要知道全国还有多少贫苦大众在生死线上挣扎!有多少的贫苦儿童渴望上学! 他们到底要走多远?这可能就要看国人了,在国人的一味的害怕与纵容下,他们可能会走得更远更远!可能当灾难降临在你的头上时,你才会发现,怎么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了。 为了中华民族的前途,也为了避免自己不知什么时候都有可能降临的灾难!我们应勇敢的站出来向中共说“不,你们不能再这样放肆了!还政于民吧!” “颠覆国家政权罪”本来就是莫须有的罪名!中共是哪国的政党?我们又是哪国的公民!国家政权属于谁?不要再把“国家”与“中共”混为一谈了!要说“颠覆国家政权罪”,中共就是最大的罪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中共独立打下来的吗?要是中共不打出“民主”的旗号(见被中共查禁的[民主的先声]主要是收录了中共在49年以前的党报的社论)没有各个民主党派及民主人士鼎立相助,中共能打下天下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时,国家的最高权力机构是[政治协商会议],中共的一场[反右运动]使几十万知识分子的人头落地!颠覆了国家政权,阉割了民主党派,使中共凌驾于国家政权之上,而使[政协]成为一个花瓶!并使中华人民共和国事实上成了一个没有政府的国家,中共总书记成了国家最高元首!中共省委书记成为省级政权的一把手,省长只是副书记!以此类推!因此,中共是颠覆国家政权的最大的罪人!因此,他们所定的[颠覆国家政权罪]完全是莫须有的。 至于“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就更为荒唐!“腹诽罪”根本就不具有现代法律基础!同时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赋予公民的言论自由。 国人只要团结起来,发起一场[维宪运动],中共就会大难临头! 大家想一想,现在你从中共的喉舌媒体上看到过中共逮捕政治犯的消息吗?没有。但一个事实却是中共随时都在抓政治犯!从98年抓捕民主党党员、到綦彦成、到黄琦、到最近的杨子立等四位进步青年。只是他们不敢宣传!他们秘密逮捕、秘密审判、秘密关押!但他们绝不敢杀掉政治犯!为何这样?因为他们在道义上站不住脚!与此同时,他们对法轮功的诬蔑却无所不用其极!因为法轮功没有政治诉求!他们的诬蔑可以迷惑许多人!难道不是这样吗? 政治犯不是犯人!更不是罪人!她是一种光荣!专制独裁政权末期的政治犯,就是马上即将来临的民主中国的政治精英! 中共的监狱,就是职业政治家的培养学校。 当然,我们并不鼓励飞蛾扑火似的自投罗网!我们鼓励国人用尽用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赋予的政治权力。努力还[共和国]以本来面目。还政于民,把[颠覆国家政权]的中共绳之以法。 中共国会筹备委员会 李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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