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报消息】看来这位前门派出所所长的“光荣”历史还不少呢!下面是一位法轮功女学员的自述: 我是一名吉林大法弟子,2000年12月21日到北京天安门证实法,当时遇见五名外地大法弟子,我打出横幅,并高声喊:“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等等。随后被警察抓走,下午我们六人被前门派出所拉去,被酷刑折磨。有一位唐山男功友被他们叫出去,外衣都给扒光了,先用棒子打,后用电棍电。当电棍电到功友脚心时没有任何感觉,可是这个警察却自言自语地说:“怎么电到我身上来了,脚心麻痛。”这正是善恶报应。警察让功友穿上外衣从头往下浇水,直到全身都湿透了才送回来。晚上不让功友睡觉,让在地板砖上坐着。 四个女功友分别叫了出去,我是最后一个被前门派出所所长叫去的。当我走到外面时看到一名功友被铐在大树上站着。我来到所长室,这位人面兽心的所长,先将我按在地上骑上我让我往前爬,他见我不爬就用力打我,并将两只手插进我的衣服里摸我的乳房,然后又摸我下身,我本能地躲着,同时告诫他:“神造人的时候给人规范了人的行为,生活方式,人超出了这个范围就不叫人。你这是不道德的行为。”谁知他不但不听,还气极败坏地把他的阴茎掏了出来,由于他扒不下我的衣服,就往我身上乱触,最后恶狼似地将我头发抓往,又把我按到沙发上,说:“你不让扒衣服,我就把它塞到你嘴里!”这时我全身都无法动,心急之下心里喊:“师父救救我!”心念一出,这个畜牲站起来了,我才得以脱险。不知这个衣冠禽兽的家人是否知道他在外面为人做事如此缺德。 编者按:这样的畜牲不但祸害社会、给人类的脸上抹黑,而且让家里人都没脸见人,所以最好的处理办法是斩立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