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消息】2003年9月12日,美國伊利諾伊州地方法院的法官判決江澤民擁有元首豁免權,決定撤回訴訟案。江澤民顯然對此結果顯得異常興奮,急切地要把消息通告國人。9月14日,對此事一直保持緘默的中國大陸媒體突然報導中國領導人在海外被告但被撤訴一事,卻隻字未敢提被告就是江澤民,以及江澤民爲何被訴和訴江的罪名。 依筆者看來,江澤民的高興其實爲時太早,事件的發展對江澤民似乎並不利。 首先,外交部發言人孔泉一語驚醒夢中人,讓億萬民衆知道自己長期被矇騙,趕緊去弄個究竟,更有不少網民已經開始痛批當局隱瞞消息,這是個令江擔憂的不好兆頭。江澤民一直想隱瞞自己因迫害法輪功而被告上法庭一事,現在被自己捅破了個馬蜂窩。既然消息出來,在當今電腦網絡發達的社會,要再封鎖就越來越難了。針對此事件,相信明眼人都看得出來,中國的社會,一羣普通老百姓,不到冤屈沖天,百般無奈,哪敢把最高權力者送上法庭?法輪功方面要不是被逼得沒有辦法,大概不會走到這一步。隨著江澤民訴訟案的曝光,對法輪功的迫害大概也是越來越包不住了。到時國人怎麼看待這場迫害,怎樣看待江澤民及其當局,這是個擺在江澤民面前的嚴峻問題。 江澤民的形象口碑本來就差得不行,只能靠扶持上海幫來維持局面,這一訴訟案的廣而告之,對江更是雪上加霜。相信舉國上下,文武百官,現在都心中暗喜,等著看江澤民的洋相吧。不久前大陸手機用戶大量傳送一則短訊,說胡錦濤站在天安門上,向下扔一張一百元鈔票,撿到的人很高興;吳邦國說,你要是扔十張十元鈔票,會有十個人高興;黃菊說,你要是扔一百張一元鈔票,會有一百個人高興;溫家寶說,你要是把江澤民扔下去,全國人民都會高興。這則笑話的廣泛流傳,反映了國人厭江的普遍心態。現在「訴江案」 既露端倪,國人的普遍反應,大概又是一場好戲。 更爲不妙的是,法輪功方面表示,案件才剛剛開始,他們將繼續上訴,甚至一直打到聯邦最高法院。在這次判決之前,江澤民許諾不惜一切代價阻止此案成立,動用了各種各樣的手段要美國伊利諾伊州北區法院撤銷指控。如中國駐美大使館多次聯絡美國政府和美國國會議員,稱訴江案如果立案,會危及中美關係。伊利諾伊州地方法院毫無疑問受到了極大的壓力,而一個小地區要承受這樣大的壓力當然是不容易的。但隨著官司越往上移走的時候,承受這種絲毫不符合法治精神的外交壓力的能力將會上升,行政體系對司法系統的影響力將會下降。江澤民賴以喘息的通過外交手段促成美國行政部門進行干預的做法甚至可能會起反效果,因爲它破壞了美國三權分立的立國原則與美國法官獨立判案的精神。要獨立慣了美國司法體系順從一個外國官員的外交壓力與威脅,去犧牲自己的基石原則,可能性將不會太大。到時,大陸當局高層明智人士是否願意、是否敢於繼續對美國高層法院施壓也是個疑問。因此,江澤民的處境恐怕會越來越不利。 令江澤民日子最難過的是元首豁免權本身的限度問題。元首豁免權只是爲了保障一個國家元首免於不恰當的法律訴訟干擾,使其可以更好地履行管理國家的職能,但卻不是讓其胡作非爲、爲所欲爲的幌子。法律不是暴君作惡的庇護傘,任何國家首腦都不可以運用他們的地位犯下羣體滅絕罪和酷刑罪卻不受懲罰。正如美國著名人權律師、法律學教授和世界反酷刑組織美國分部執行主席莫頓.斯凱勒先生指出,「訴江案」可以看作是世界人權運動的一部份,這種訴訟的意義在於在世界範圍內建立這樣一個基礎,即任何官員如果犯下嚴重侵犯人權的罪行,如酷刑和羣體滅絕罪,都要負刑事和民事責任。這一原則主張,無疑是法治的重要指標與必然結果。因此,未來公正的天平看來將有利於堅持這一訴求的法輪功學員一方。 就目前的形勢看來,「訴江案」在世界律師界受到了極高的關注與支持。例如,聯合國賽拉利昂特別法庭的主席、世界級人權大律師傑弗裏-羅賓遜前不久從英國飛往澳洲,洽談幫助章翠英女士起訴江澤民一事。曾作爲政府嘉賓應邀去中國、就制定刑法條款提供諮詢的美國著名律師阿蘭.德希維茨認爲,沒有人能因爲他是國家元首而避開司法公正,如果他們親自下命令採取羣體滅絕行動,而且他們對局勢有權力控制的話,也就是說,在以羣體滅絕罪提起的訴江案上,江不享有國家元首豁免權。美國全球反酷刑組織執行主席摩坦司克勒先生甚至於9月22日寫信給比利時總理,敦促依比利時依照「全球審判法」 繼續調查江澤民集團的刑事訴訟案件,以確保侵害人權要犯無法逃避司法審判的制裁。訴訟案控告的罪行包括羣體滅絕罪、反人類罪及酷刑罪。 在9月14日舊金山舉行的有數千人蔘加的國際律師協會年會上,國際刑事法庭成立後的第一任首席檢查官路易斯.莫瑞諾-歐勘伯在演講中指出,犯了「羣體滅絕罪」的國家元首沒有豁免權。當前國際刑事法庭正在受理類似的案例,包括對前南斯拉夫總統米洛舍維奇和剛果現政權的「羣體滅絕罪」、反人類罪、和戰爭犯罪的審理。歐勘伯說,制止羣體滅絕罪、反人類罪、和戰爭犯罪的努力已經變成一個無國界的全球行爲。國際刑事法庭將追究2002年法庭後成立所發生的任何這方面的犯罪,接受任何人,包括第三方機構和個人的投訴。 據法輪功明慧網報導,法輪功方面通過民間途徑覈實了近800名學員被迫害致死的案例,國際人權組織如大赦國際等也確認大批法輪功學員遭到了當局的酷刑折磨,另據中共官方內部統計,截至2001年10月底,拘捕中死亡的法輪功學員人數已經高達1600人。法輪功方面由此憤然在多國起訴或準備起訴江澤民或其中共官員,包括比利時、西班牙、法國、英國、澳大利亞和加拿大等,也是不足爲奇。 筆者相信,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千古奇冤,必有盡時。美國法庭已經做出了一些有利法輪功方面的判決,如原中國大陸湖北省公安廳副廳長趙志飛,北京市委書記劉淇,遼寧省副省長夏德仁,其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罪名均被判成立。江澤民暫時逃過美國伊利諾伊州地方法院的一劫,但是否能夠逃脫美國更高級別法院與其他國家對訴訟案的審理宣判?顯而易見,連臺好戲還在後頭,到底結果如何,讓我們拭目以待。 〔原題:「訴江案」 好戲在後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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