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消息】(冰島雷克雅未克2003年9月8日快訊) 在迫害法輪功學員中首當其衝的610頭目之一的羅幹出訪歐洲四國首站到達冰島之時,世界各地多名遭受嚴重迫害的法輪功學員及家屬,委託冰島著名人權律師拉格那-阿道思廷森先生,於2003年9月8日冰島時間上午10時30分左右在冰島向冰島國家刑事檢察官尼爾遜先生(State Criminal Prosecutor: Mr. Bogi Nilsson)遞交了訴狀,刑事起訴羅幹「酷刑」、「反人類」、「羣體滅絕」罪。 冰島時間9月8日上午11時,法輪功學員代表和冰島著名人權律師拉格那-阿道思廷森先生聯合舉行新聞發佈會宣佈了這一消息,並揭露江羅集團利用全國性的「610」組織推行「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的政策,殘酷地、系統地迫害法輪功的罪行。冰島各大主要媒體採訪了來自英國法輪功學員代表邵力先生和律師阿道思廷森先生。 冰島於1996年簽署了聯合國反酷刑條約(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AgainstTorture),冰島司法部門有權對違反相關條約的人權迫害者進行調查和予以制裁。 冰島律師阿道思廷森先生指出:「對於那些系統地違反國際人權條例(包括聯合國反酷刑條約、防止並懲罰羣體滅絕罪條約)的那些人,冰島具有法律和道德的職能用強力的手段將其繩之以法。」 據稱,冰島訴狀是過去兩年中在世界九個國家第20起起訴迫害法輪功中的中國高級政府官員和組織,也是第四起針對610頭目和組織的訴狀。 據悉,冰島國際特赦在冰島中午時間組織冰島人民抗議羅幹違反人權等活動。 羅干與610辦公室背景情況 據指出,1999年6月10日,在江澤民的直接命令下,中央委員會正式成立了一個「專門處理『法輪功』問題的領導小組」,命名爲「610辦公室」,並任命羅幹爲三名主要負責人之一,由此開始了對法輪功和法輪功學員系統、周密、根除式的暴力迫害和精神迫害。 根據江的構想,「中央委員會和政府各部委單位,以及中央政府直接領導下的各省、自治區和直轄市需要密切配合『610辦公室』」,中國各省、市、自治區、直轄市都相應設立了「610辦公室」,直接指揮控制着各級的黨政機關及公安、檢察、法院、勞改、勞教部門,國安部門,以及宣傳機構,新聞媒體。這樣,從中央到地方自上而下地形成了一個嚴密、獨立運作的體系,是江羅集團系統迫害法輪功及無辜百姓的總指揮部,並具有凌駕於政府、公、檢、法機關之上的絕對權力。 羅幹早在江氏集團系統地鎮壓法輪功前,就不斷製造事端,以圖栽贓陷害法輪功。1999年7月20後,羅幹在全國範圍多次指示:要嚴打「法輪功」。並親自到各地佈署指揮、監控迫害法輪功的具體措施。2001年2月26日,包括羅幹在內的中央610辦公室,對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上百個團體和271位個人進行表彰,在嚴重迫害中起到了抑善揚惡的嚴重迫害作用。此外,中央610辦公室和其它部門聯手在全國範圍內推動大型詆譭法輪功的展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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