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消息】前四川省樂山市交通局局長、副市因涉嫌受賄、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於2001年6月12日被刑拘,2003年10月14日罪名成立被執行注射死刑。據看守所一名管教揭示,李玉書於處決的前一夜幾乎崩潰,噩夢不斷哀叫不停。 據天府早報3月7日報導,一名在看守所當了李玉書兩年的管教民警表示,在執行死刑的前一夜,李玉書不時從噩夢中驚醒,發出一聲聲淒厲的哀叫,管教只得起來給他幾顆安眠藥。14日一大早,起床後的李玉書臉色慘白,雙腿發軟舉步艱難。 據管教說,2001年6月12日李玉書走入看守所的第一天,還不願面對自己已是階下囚的事實,仍然盛氣凌人。對着看守所的教導員叫囂,我是副市長不是個囚犯,兩槓兩星的(局級幹部),我招之即來!你算老幾?而且誇下海口說道,我半年內就出去,什麼事都沒有! 在趾高氣昂的李玉書眼裏,整個看守所沒有一個人「有資格跟他談話」,所以最初的那段時光,他常常是一個人悶着,在屋子裏發呆。在看守所裏還經常賣弄學問,李玉書都是用英文寫信、寫日記,寫完了還向周圍人冒一句,想偷看,給你看你也看不懂。 李玉書一生中走進監獄只有兩次,一次是在仕途弘達的時候,以樂山市副市長身份到當地看守所視察;第二次也最後一次,是以囚犯的身份被逮捕進來的,在看守所裏度過他生命中最後兩年多的時光。 李玉書被關押進看守所初期,管教民警每次給他送飯,都會大發雷霆吼着,我堂堂一個副廳級幹部,你們就這樣對待我?這飯是人吃的嗎?但他後來跟管教民警說,當時以副市長身份視察看守所時,走馬觀花一陣只呆了十幾分鍾。當時只想,看守所本來就是用來關犯人的,而犯人本來就應該接受懲罰,沒有必要將看守所條件弄好。 李玉書表白地說,被關押的日子裏,別看他表面很堅強,其實非常害怕會被打被罵。他知道看守所就是「地獄」,在裏面犯人是不會有好下場的。李玉書不斷責備自己,當領導時應該多下基層,多了解一下底層幹部和民衆的疾苦,這是我當領導時的一大失職啊! 1996年5月至2001年4月,李玉書在擔任四川省樂山市交通局局長、副市長期間,先後利用職務之便,索要和收受現金816萬園、?志IS200型轎車和馬自達轎車各一輛、勞力士手表2支,以上錢物共計893萬元。 李玉書不僅貪污瀆職,生活更是靡爛。曾於1999年6月包養一名年僅16歲的少女當情婦,並且出手闊綽地以六十多萬元在麗都花園購買一套房子送給她。之後還以18萬元幫她裝修一個茶坊。2001年4月,李玉書再次爲她買了一輛豪華驕車。 2001年12月4日,李玉書被式收審。2002年1月10日被以受賄罪、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數罪併罰判處死刑。李玉書不服,提出上訴。2002年7月11日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死刑。 管教說,李玉書提出上訴後,越來越懼怕黑夜,渴望陽光。常常半夜蒙在被子裏抽泣,雙手也會不時地發抖。會在睡夢中呼喚着女兒的名字,豆大的淚珠不時從眼角滾出來。 後悔已晚的李玉書心痛地說,我奮鬥一生,本來應該成爲最值得女兒驕傲的慈父。我對不起女兒,真不知道女兒如何面對外界的輿論。 2003年10月13日,李玉書接到覈准裁定,他將於10月14日被執行注射死刑,這一結果讓李玉書的精神徹底崩潰。在看守所的最後一夜,李玉書不時從噩夢中驚醒,發出一聲聲淒厲的哀叫,管教民警只得起來給他幾顆安眠藥。 有網友說,不見棺材不落淚,哪個貪官死之前不後悔?只是前仆後繼,總也斬不盡殺不絕。
江澤民與黃菊、陳良宇(左圖);江澤民與賈慶林(右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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