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报消息】2001年5月的一天,我在天安门分局看到了一位来自佳木斯烈士的母亲。她手里拿着儿子的烈士证书,哭诉她到北京上访被天安门警察殴打的悲惨遭遇。 她今年68岁,儿子是为国捐躯的烈士,当年牺牲时留下了一个3岁的孩子。现在孩子大了,上学读书需要钱,她无力扶助,便到当地政府要求接济。由于儿子牺牲时所在省与她现在所在地不是一个省份,因此两省推来推去的就把她推到了北京。她千里迢迢的带着儿子的证书和一叠介绍信来到天安门,企盼着有人帮她找到讲理的地方,没想到被天安门的警察给打了。 她说:“我是带着救心丸到北京来找政府说理的。事没办被警察踢起来,把腰和腿都摔坏了,你们太邪恶了,这哪里是人民警察,简直就是一帮土匪啊!当年儿子死了,我没有难为政府,给我钱我都不要,如今我没有办法,我寒心哪!我不要这个证书,没有用啊。儿子啊,你知道妈妈的痛苦吗......”老人声声哭泣,催人泪下,而那些打她的年轻警察却在一旁挤眉弄眼,当官的也麻木不仁,我很痛心这些人的良知哪去了。它们不但对法轮功学员残酷迫害,对老百姓也是心狠手辣。 当我将这件事讲给我周围的人听,他们都叹道;“现在的国家法律还有用吗?天安门的警察整天抓法轮功的学员,善恶不分,今天又如此对待一个老百姓,这个国家早晚得完!” 难道这就是江泽民标榜的“中国人权最好时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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