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消息】翻開中國的歷史,先秦時代的政權講究「上位,德者居」。後來禪讓制度被家天下的皇權制度取代。在皇權時代,想要問鼎天下者必須拚搏性命去建立一個以血統傳承的特權。但時至今日,在現代民主國家每隔幾年就以選票來擇定執政者,政權從這個政黨轉移到那個政黨,早已成爲平凡的家常便飯。 民主國家政權的更迭有多麼頻繁呢?可以到街頭去問問總統制或者君主立憲制的各國民衆:「現任的財政部長(財政大臣)、商務部長(商務大臣)叫什麼名字?」十有八九的答案是帶着不確定的反問:「我沒注意啊!現在的部長是誰呢?」 是誰呢?一點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在其位要謀其政,如果不能爲民謀福利那就等着下次選舉時被民衆手中的選票驅逐下臺。 但是在二十一世紀仍有極少數的國家被極權所把持,這幾個國家的政權掌控者有許多共通點,其中一項就是用屠殺、洗腦以及恐嚇來維持其長期執政的特權。 儘管所有的極權政府都會宣稱自己在爲民衆謀福利,並且合理化專制暴政。然而極權政府與民主政府有着根本不同之處:民主政府歡迎非政府組織NGO團體,並且主動呼籲這些團體投入社會福利活動,補強政府的不足與反應的遲緩;而極權政府則懼怕NGO團體,將之視爲危害其政權的洪水猛獸,並且無所不用其極地打壓迫害這些團體。 在共產政權紛紛崩解的九十年代,一條「法律」在中國共產黨的恐懼中被寫下。一九九七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新增第一百零五條「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將「政權」與「社會主義制度」列爲完全不可討論、批評或者更改的禁區。 從一九九九年開始,十餘年來中共以這個條文關押了無數的異見人士、網路作家、維權人士、教授以及律師。已經被強迫失蹤超過一年的中國維權律師高智晟,就是這個特殊罪名的囚徒之一。二零一零年三月到中國訪問的英國外交大臣米利班德在和中共外長楊潔篪共同舉行的記者會上表關切高智晟的行蹤。楊潔篪回答國際媒體提問時宣稱高智晟因顛覆罪已被判刑,卻未說明這是二零零六年對高智晟的原判決或者是另一個「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的裁判。 但是包括高律師在內,因爲「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而坐在中共黑牢裏的中國人真的想要顛覆政權嗎?還是純粹被中共設詞迫害,坐的是二十一世紀的新文字獄? 如果這些人士爭的是改革、反腐、維權,那麼中共枉法裁判就已違反國際人權公約;如果這些人士真的想要顛覆中共政權,則顯示中國人對於這個政權已經到了忍無可忍的地步──年年月月、前仆後繼,顛覆政權的活動在中國各省市不停止地發生着。 是真迫害還是真顛覆?二者擇一,何者是真答案?無論何者爲真,結論都只有一個:迫害民衆、不得民心的政權,不該存在於世上。 一件件「顛覆國家政權罪」堆疊起中國民衆爭取自由的方尖碑。當「顛覆國家政權罪」發生頻繁如同家常便飯時,彰顯的只有一項事實──這個政權時日已經無多。 轉自《新紀元週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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