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迁徙自由是公民的权利》一文里,我已谈到户口制引发的一系列社会问题。最近媒体披露了一件发生在广州的令人发指的事件。我忍不住想再多说几句。 1999年7月11日中午,27岁的农村妇女苏萍打工路经广州火车站,转车时被劫匪抢走内装4,000元的行李。苏呼救无望,坐在地上大哭起来。悲剧就从这时候发生。两位巡警走过来,称苏是精神病患,将她带走,后送到距广州市区30多里处的增城市康宁医院「收容治疗」。被警方带走期间,苏身上另处8,000元也下落不明了。苏萍被关进这家医院的精神病盲流病区,惨遭一群盲流轮奸。为掩盖罪责,警方销毁了案发现场的重要物证,并将被指证的8、9个嫌疑人犯放走,还一口咬定「没这回事」。 就这件事指责警方,已毫无意义。事实上,类似的事件每天都在上演。就在我写这篇文章时,成都市正出动大批警力,不余遗力地大抓「三无」人员。这是等级制度带来的必然恶果。一个城里人,尤其是一个有权势、有文化的城里人,很难想像一个普通农民进城时的迷茫、乃至恐惧。 中国拥有许多世界独一无二的东西。户口制就是其中之一。由于人为地将国民划分为城里人和农村人,城市和农村之间形成一道难以逾越的鸿沟。城乡差别造成了城里人和农村人之间的心理落差。而城里人又在这种落差中找到了歧视乡下人的根据。我们的主流社会事实上成了城市社会。从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最后到农村,构成了我们由中心社会到边缘社会的梯级。而农民是这些梯级上的最艰难的跋涉者。农民的艰难数不清。农民进城打工,辛苦一年半载,到头来一些无良老板用一句「没钱」打发,他们往往只有空手回家。有了一点生意也难,在城里要交一份税费,村里那份税费还是免不了。更有执法人员中的不良份子竟敢当着农民的面毁弃农民的合法证件,再以证件不齐为理由把农民送往收容站!在苏萍事件中,苏拥有城市开具的所有证件。当两名巡警来带她时,她赶快拿出揣在身上的结婚证、外处务工证、珠海市的暂住证。但两个巡警看都不看,顺手扔了。在城市人眼里,这些证件并不能说明什么。只要你是农民,他爱怎么办都可以。 漠视农民的权利与长期实行的城、乡分割政策有关。打破这种分割已经是大势所趋。但还有那么一些部门、一些城市执迷不悟,保留、甚至增设农民进城的障碍。他们有一千条、一万条理由,但抵不过一个理由:农民有权利进城。这种权利是天赋之权,不可交易、不可投票决定、更不可由少数人或少数利益集团的一已私利而更改之。城市不单是城里人的城市,是包括农民在内的所有国民的城市。城里人的祖辈不是农民吗?城市本来不是由农村集镇发育而来、并借助农民的力量不断扩张的吗?就因为农民成了弱势群体,我们就有理由漠视他们吗?20世纪初的袁世凯曾经为自己祸害老百姓寻找理由时说:谁让他们是老百姓!难道我们能信奉袁世凯的信条而重复「谁让他们是农民」吗? 我知道,在农民问题上,与其他许多涉及利益关系的问题一样,道德劝说是苍白无力的。将农民限制在乡村,将「盲流」赶出城市,服从的是「稳定压倒一切」这个大政方针。困此,那些执法者在践踏农民的权利时,不仅没有罪恶感,甚至觉得在执行神圣的使命。将农民拒于城市之外,社会就稳定了吗?农民进城不过干些下苦力、打小工的活,怎么会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呢?真正杀人越货的江洋大盗,其实都是城里人。我并不是说城市人才是天生的罪犯。我只想说:社会不稳定,并不是哪部份人造成的,而是制度使然。以稳定为借口拒绝农民进城,是极不人道的,也与追求稳定的初衷相悖。 米格代尔曾说过,农民之迈出现代的路程,往往是被逼无奈;现代化增加了农民的生产手段,扩大了农民的消费范围,但同时也使农民的家庭财务开支扩大。农民想尽一切办法改善自己的财务状况,而进城打工是他们的办法之一。我们的现代化把农民「逼」出了乡村。若不给他们开通很好的进城渠道,这不是很危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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