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报消息】近期,网络热传浙江一女保洁工人因无敲门进入男浴室,正好撞见领导洗澡而遭重罚的消息。女保洁工人被所属物业公司罚款2,000元,但该名女工人质疑罚得过重。清洁公司响应,由于她当时撞见的是领导洗澡,所以「情况比较严重」。
综合媒体报导,11月12日下午,在浙江杭州昆仑中心大厦工作的一位张姓女保洁工人在没有敲门的情况下,进入男浴室拿取清洁工具,听到有男声大叫后,该保洁工才发现有人在浴室内洗澡,随即道歉离开。
根据张大姐的说法,「他(男领导)是在镜子里面看到我,我还没有进到浴室里边去,他也没有关门。」
张大姐称,当时已是凌晨1时40分,并没有听到浴室内有任何声响,自己只是在浴室门口拿了个水桶就走了。被男领导发现后,张大姐连忙道歉,但还是被投诉了。
直至23日,张大姐接到其所属公司、西城物业管理公司对她进行处罚2,000元的通知。但她质疑处罚过重,她表示自己每月只有3,400元的薪水,一下子处罚2,000元,对她来说太多了。
张大姐承认,没有敲门就进入浴室是自己失职,但物业公司处罚自己2,000元并不合理。「罚我1,000元我也认了,但一下子罚2,000元,相当于我大半个月白干了。」
她说道,当日事发时,自己因靠近浴室没有听到水声,就直接进去拿清洁工具,并指自己是低头进的浴室,什么都没看到。她相信对方是透过洗澡间的玻璃看到了她。
张大姐的儿子事发后陪同母亲与相关负责人会面商谈,对方回复指,因是撞见领导洗澡,所以「情况比较严重」。最终对方同意将罚款降至1,200元,双方达成和解。
该消息一度登上微博热搜,截至发稿,阅读量已达4.7亿,评论超过1.6万条。网友在相关话题串下纷纷留言发表自己的看法。
有网友认为这名保洁工没有敲门确实有错,但罚款金额过多:「罚款金额超过工资的50%早就是违法了。」
「扣钱没得说,扣这么多就太过份了。」
「所扣工资不能超过当月工资的20%,并且剩余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否则就是违法。」
「有一说一,公司不是行政主体,不具备罚款资格。」
「这位大姐月薪是3,400元,罚款不能超过680元,法律大过公司自己拟的规定,物业公司已经违法,即使降到1,200元也违法。」
但也有网友表示,因为是领导所以情节比较严重,这个理由有点儿离谱,假如碰见的是普通员工就还好?
「难道是因为普通人身子没领导好看,所以因为是领导才重罚?」
「重点是领导,如果不是领导,她会被罚2,000元吗?」
「领导让全国人民知道他被清洁工看光了,而且官威值2,000元。」
「谁知道那领导什么心思,说不定换成是男保洁撞见领导洗澡,罚得更多,底层工人的悲哀。」
「因为是张大姐,如果是张小姐,早就加薪了。」
另有网友认为,本来是有一些难堪,现在还搞到网上,那真是非常难堪了。大姐不是故意的,赔礼道歉,你知我知。现在好了,公司上下及周边都知道了,议论纷纷。
「带上领导两个字,直接占领道德制高点。」
「男浴室可以直接让男性保洁工人打扫,就不会有这种事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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