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訊】大紀元訊,在賴昌星於加拿大被拘捕後次日,爲了防止有官員乘出國期間出逃,中紀委調查組立即宣佈廈門市政府部門處級以上官員暫時停止出國。如有官員一定需要出國公幹的,要上報中紀委調查組批准。另有一些原來已查出受賄金額較少,而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的官員,在聽聞賴昌星被拘捕後,已自動失蹤。 星島日報5日報道,目前福建、廈門官場人心惶惶,不少與賴昌星關係密切而「查無實據」的官員坐立不安。 北京的一些高官也都在背後進行活動,以避免因賴昌星引渡回國受審而「引火上身」。 在對廈門遠華走私案調查期間,爲了保證破案工作的順利發展,當時「四二○調查組」曾規定了一條土政策,凡受賄金額在三十萬人民幣以下,又是自己向調查組坦白和及時退賠者,可以免於追究刑事責任。 由於有不少官員爲了爭取不判刑,承認受賄十幾萬元,並交出款後,均換取了不被起訴的寬大處理。特別是處級以上官員的賄款,大部分是由賴昌星親自送的,由賴昌星弟弟所交出的一份受賄官員名單,都只是涉及級別比較低的官員。因爲賴昌星當時已出逃,有不少處級以上官員心存僥倖,大多隻承認少量賄款,以圖爭取不判刑或輕判刑。但是,由於賴昌星將被引渡回國,如果賴昌星將出來指證,毫無疑問將有更多官員落網。因此,在賴昌星被捕消息傳出以後,已經有幾個因坦白受賄十幾萬而只遭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的官員,立即失蹤。 據悉,由於級別較高的部分官員,特別是省部級以上高官所收的賄款,均由賴昌星親自送給。 所以,在這次清查中,有部分高官雖被指與賴關係密切,但調查組在經過一年多的調查後,但因賴的出逃而「查無實據」,無可奈何地看□他們逍遙法外。目前,賴昌星將被引渡回國的消息,使這些高官非常緊張,害怕會受到賴昌星指控而受到法律懲罰。 此外,在日前遭到一審判決的八十四個官員中,有不少人因爲缺乏證據而無法得到進一步指控。如廈門海關關長楊前□、福建省公安廳副廳長莊如順、以及廈門市委副書記張宗緒、副市長趙克明等都不承認收過賴昌星的賄款,賴昌星如被引渡回國,他們都將因爲賴昌星的指證而受到更嚴厲的懲罰,部分人的量刑將會重新考慮。有消息稱,隨□賴昌星的回國受審,將會有更多更高級別的官員涉案被捕。(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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